你好:我是广西人,我老公是贵州的,我们是在广西登记结婚的,准生证是在贵州办的,小孩出生后才去补办的结婚证。那我现在想到法院起诉离婚,户口薄在我公公手里,他们知道我们要离婚,坚决不给户口薄我,我去我老公当地派出所开得到其效力和户口薄一样的证明吗?在广西法院起诉呢还是在贵州起诉好些呢?(我和我老公都分居四五年了,是因为他对我和不孩从来都没有负责任,今年6月份我老公和我广西(我们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来他说身份证掉了,所以没办得成,是我出他来回的车费钱,我觉得他成心在耍我,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再这样过下去了。都不知道对方在哪里。所以我必须得离婚。)谢谢!
贺小姐
时间:2008-11-24 14:57:19
施律师回复你们如不能协商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地起诉,也可以向你爱人身份证地起诉,如你爱人离开户口地在外地有证明住一年以上,也可在你老公现暂住地法院起诉,有你与对方的身份证或派出所的身份证也可以,不一定非要户口本。 (日期:2008-11-24 1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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