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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节档好片扎堆!梁朝伟、邓超、沈腾、吴京、张小斐神仙打架

婚姻学堂阅读(114)

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2023年电影春节档大幕即将开启,每年春节时期都是电影爱好者们最为关注的档期,许多筹备已久的大片都在此时蓄势待发,等待在春节档取得优异票房成绩。

今年的春节档堪称“神仙打架”,多部精彩大片齐聚一堂,类型丰富涵盖多种题材,相信一定能够满足各年龄段观众的观影需求,下面就让我们看一看在兔年春节即将火爆院线的电影作品吧~

一、《流浪地球2》

导演: 郭帆

编剧: 郭帆 / 龚格尔

主演: 吴京 / 刘德华 / 李雪健 / 沙溢 / 宁理 / 王智 / 朱颜曼滋 / 王红卫

类型: 科幻 / 冒险 / 灾难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3-01-22(中国大陆)

片长: 173分钟

“太阳即将毁灭,人类在地球表面建造出巨大的推进器,寻找新的家园。然而宇宙之路危机四伏,为了拯救地球,流浪地球时代的年轻人再次挺身而出,展开争分夺秒的生死之战。”

2019年,《流浪地球》的火爆上映创造了影史多项纪录,堪称中国科幻电影的里程碑。时隔4年,导演郭帆携《流浪地球2》再度归来,除了主角吴京继续出演外,还有刘德华、李雪健倾情加盟,阵容升级。此次,硬核科幻将如何延续并突破创新,相信一定是科幻迷们最关心的部分,影片170多分钟的时长更是诚意十足,《流浪地球2》能否超越前作,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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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满江红》

导演: 张艺谋

编剧: 陈宇 / 张艺谋

主演: 沈腾 / 易烊千玺 / 张译 / 雷佳音 / 岳云鹏 / 王佳怡 / 潘斌龙 / 余皑磊 / 郭京飞 / 欧豪 / 魏翔 / 张弛 / 黄炎 / 许静雅 / 蒋鹏宇 / 林博洋 / 飞凡 / 任思诺 / 陈永胜

类型: 剧情 / 喜剧 / 悬疑 / 古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3-01-22(中国大陆)

片长: 159分钟

“南宋绍兴年间,岳飞死后四年,秦桧率兵与金国会谈。会谈前夜,金国使者死在宰相驻地,所携密信也不翼而飞。小兵张大与亲兵营副统领孙均机缘巧合被裹挟进这巨大阴谋之中,宰相秦桧命两人限一个时辰之内找到凶手。伴随危机四伏的深入调查,宰相府总管何立、副总管武义淳、舞姬瑶琴等人卷入局中,案件的背后似乎隐藏着一场更大的阴谋。局中有局、人心叵测,一夜之间风云变幻,各方势力暗流涌动。”

《满江红》自宣布定档之后人物角色海报相继释出,悬疑神秘氛围拉满,作为张艺谋导演又一部古装大片,《满江红》的上映备受期待。影片集结的演员阵容也十分豪华,既有演技备受认可的实力派演员,也有为观众奉献无数笑点的喜剧大咖,当悬疑+喜剧碰撞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火花?等你一起破局解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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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喜剧元素碰撞

豪华演员阵容

三、《无名》

导演: 程耳

编剧: 程耳

主演: 梁朝伟 / 王一博 / 周迅 / 黄磊 / 森博之 / 大鹏 / 王传君 / 江疏影 / 张婧仪

类型: 剧情 / 悬疑 / 历史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 沪语 / 粤语 / 日语

上映日期: 2023-01-22(中国大陆)

片长: 128分钟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港。次日,汪伪政府跟随日本对英美宣战,日本象征性占领上海全境。随着太平洋战争全面爆发,中国抗战形势也因此完全改变。中共地下党员冒险送出情报,破坏日蒋媾和,维护祖国。”

《无名》在预售阶段就取得了亮眼的成绩,作为谍战大片,影片紧张刺激的氛围感一直是吸引观众的重要元素之一,而此次《无名》的两位领衔主演梁朝伟、王一博也是备受观众期待,加上周迅、黄磊等演技保证,相信影片在春节档中一定能突出重围,获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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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伟+王一博惊喜搭档

四、《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

导演: 邓超 / 俞白眉

编剧: 俞白眉 / 孟晖

主演: 邓超 / 孙俪 / 许魏洲 / 段博文 / 蔡宜达 / 丁冠森 / 孙浠伦 / 阿如那 / 吴京 / 梁超 / 王西 / 谭希和 / 石凉 / 李茂 / 封柏 / 李晓强 / 张懿曼 / 李李子 / 马豪泽 / 张典哲 / 马安则 / 俞灏明 / 代乐乐 / 冯国强 / 王博文 / 弦子 / 申雪 / 赵宏博 / 梁言 / 张小碗 / 管乐

类型: 剧情 / 运动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3-01-24(中国大陆)

片长: 138分钟

“影片取材于九十年代初国乒男队低谷时期的故事。彼时瑞典队异军突起,技术打法赶超中国,铁腕少帅临危受命,组建起一支备受争议的男乒新军——负伤主力、失意老将、千度近视的削球手、以及缺乏大赛经验的双子星。面对内外质疑,主教练携教练组坚持大刀阔斧改革,不被看好的“男乒新五虎”发挥各自优势,终于在1995年世乒赛上演了精彩的绝地反击,重新夺得斯韦思林杯。”

当下中国乒乓球在世界体坛的地位已毋庸置疑,而影片则讲述了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乒乓男团的低谷时期,经过重整旗鼓,绝地反击、重回巅峰的故事。电影是邓超和俞白眉继《分手大师》、《恶棍天使》、《银河补习班》之后再度携手执导的作品,喜欢体育运动题材以及乒乓球爱好者们一定不能错过这部热血作品。

精彩看点:中国乒乓真实历史改编

邓超+俞白眉再度携手指导

五、《交换人生》

导演: 苏伦

编剧: 苏伦

主演: 雷佳音 / 张小斐 / 张宥浩 / 沙溢 / 刘敏涛 / 余皑磊 / 丁嘉丽 / 吴彦姝 / 杨恩又 / 曹桐睿 / 岳云鹏 / 杨迪 / 徐志胜 / 宋家腾

类型: 喜剧 / 家庭 / 奇幻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3-01-22(中国大陆)

片长: 110分钟

“仲达与金好相亲时,无意间被暗恋金好的少年陆小谷撞见。因一次意外,陆小谷阴差阳错的与情敌仲达换了身,一场欢喜冤家的奇幻之旅正式开启。”

过年当然少不了喜剧,欢乐热闹、轻松一笑是许多观众在春节期间追求的观影体验,此次《交换人生》以“交换身体”为看点,将带领观众体验一次不一样的快乐人生。自2021年的《你好,李焕英》之后,“斐妈”张小斐再度携喜剧片与大家见面,她与雷佳音、张宥浩将度过一段怎样的交换人生,片中众多大家熟悉与喜爱的演员们将奉献怎样的演技,相信观众朋友们一定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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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斐+雷佳音双喜搭档

六、《深海》

导演: 田晓鹏

编剧: 田晓鹏

主演: 苏鑫 / 王亭文

类型: 动画 / 奇幻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3-01-22(中国大陆)

片长: 112分钟

“在大海的最深处,藏着所有秘密。一位现代少女误入梦幻的深海世界,却因此邂逅了一段独特的生命旅程。”

《深海》是导演田晓鹏继《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后带来的又一部动画电影作品,影片中所运用到的中国风“粒子水墨”技术令作品的视觉效果备受期待。近年来国漫热潮持续高涨,《深海》的表现如何也一直受到影迷们的关注。影片中上百只奇幻萌物十分吸睛,相信如此用心制作的国漫大片一定会为大家带来惊喜。

精彩看点:《西游记之大圣归来》

导演又一力作

创新型中国风“

粒子水墨”技术

七、《熊出没·伴我“熊芯”》

导演: 林永长 / 邵和麒

编剧: 崔铁志 / 刘圳杰 / 徐芸

主演: 张秉君 / 谭笑 / 张伟 / 缪莹莹 / 贾晨露 / 聂吉轩 / 王天昊 / 张茗 / 王思雨

类型: 喜剧 / 科幻 / 动画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3-01-22(中国大陆)

片长: 96分钟

“熊强卷入了‘铁甲怪’抢劫团的绑架事件,意外发现有个和妈妈长得很像的白熊。因当年被妈妈抛弃而无法释怀的熊大,冒险途中认出白熊就是妈妈。随着反派浮出水面,熊大得知了当年的真相,最终敞开心扉,相信妈妈的爱。”

春节最适合全家一起观看的合家欢电影来啦,作为《熊出没》系列的第九部作品,《熊出没·伴我“熊芯”》应该是春节期间小朋友们的最爱,一年一部大电影,《熊出没》系列已经陪伴了无数孩子们的成长,今年春节,带上小朋友,全家一起出动去看《熊出没》的最新电影吧,一起开怀一笑,感受爱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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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没》系列第九部作品

春节“合家欢”电影最佳选择

这么多的精彩好片,你会pick哪一个呢?今年春节,祝愿大家在众多好片的陪伴下度过欢乐、绚烂的假期时光~

国足太太团才是真惊艳,肤白貌美、身材火辣,个个不输女明星

婚姻学堂阅读(256)

今年世界杯虽然国足无缘去凑那热闹,但他们却也是有着自己的热闹和比拼,比如说在2018年闪耀世界杯的国足太太团们,今年又再次的被不少球迷旧事重提。

而秉持着“输球不输人”的国足,在比拼太太颜值这方面就更是从没输过,这太太团里面更是个个都千娇百媚貌美如花不输女星。

那么今天咱们就来看看国足太太团们,看看她们都有着怎样美丽的颜值和火辣身材呢?

8、张稀哲妻子袁晓艳

说起张稀哲这位球员这些年可谓是争议颇多,当然并非说他这是实力不行,而是当年他留洋踢球那个0出场的记录至今让不少人看笑话。

不过在回国发展之后现今他的表现也还算可以,并且也在俱乐部中以“中场发动机”的名号站稳了脚跟。

而他和妻子袁晓艳两人是在2017年的时候结婚了,同时张稀哲比妻子小了4岁的年纪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姐弟恋了。

并且在这袁晓艳结婚之前张稀哲还有一位袁姓的女友,同时这位前女友和妻子袁晓艳还都是模特,而这两人更是曾经一同出现在杂志封面当中。

可以说这几人的感情关系也是颇有渊源啊,只是模特出身的很多女孩都有个“通病”,那就是她的脸近几年有些往标准网红脸靠拢的趋势。
不过只要有着“国脚”丈夫的宠爱这些都不是大问题,而袁晓艳在和张稀哲结婚之后也不再上班,网友们经常都能够看到她晒出的到处游玩的照片。

并且作为模特出身的袁晓艳可以说肤白貌美身材火辣,几乎经常都能够看到她在平台秀着好身材。

那凹凸有致玲珑浮现的身材以及诱人的马甲线和腹肌,让无数的网友都羡慕不已。

不得不说袁晓艳每天游玩、旅行、健身、悠闲的生活真是“名媛”典型了。

7、韦世豪妻子吴雅

韦世豪和妻子吴雅的恋情这些年也是深受人们羡慕,在当初2013年的时候韦世豪前往国外俱乐部踢球,随后就在当地认识了正在留学的吴雅。

在国外的那一段迷茫时期可以说正是女友的陪伴才让韦世豪安定下来,而韦世豪回国后先后效力了几支强队都表现不俗,并且先后帮助俱乐部拿下了足协杯冠军以及中超冠军等荣誉。

之后在2018年的时候韦世豪正式向女友求婚,随后在2022年两人正式完婚结束9年爱情长跑成为夫妻。

而近段时间吴雅的一组健身照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观众,从照片看吴雅虽然身材算是比较娇小的,但是健身强度却是让不少人都难以想象。

并且身穿紧身健身服的她露出马甲线,身材凹凸有致十分火辣让人羡慕不已,同时从照片中可以看到夫妻两人居住的豪宅非常大,单纯是一个客厅就已经如同普通房子的大小。

并且根据媒体爆料当初韦世豪可是特地花费两千万买下这栋别墅作为婚房,不得不说这可真是有钱任性啊。

虽然现今没有具体消息曝出吴雅是做什么工作,不过看她现今的状态很有可能也如同其他太太团一般安心做“贵妇”,毕竟有位“国足”老公的她也并不太需要努力赚钱吧。

6、吴曦妻子王堉菲

吴曦作为曾经的国足队长在球迷那里可谓是名气极大,尤其在早前国足大年初一输给越南队的那场“耻辱战”后,吴曦其中的一个“躲球”动作更是备受人们指责。

不过实力和拼劲匹不匹配现在暂且先不论,单论吴曦这些年来的赚钱能力就一点都不拉垮。

在这13年的足球生涯中吴曦的总收入仅薪水一项就近亿元,不得不说男足可真是一个赚钱的职业啊,并且除了事业上面赚得盆满钵满之外,吴曦在情感生活上面也是一位“大赢家”。

当年在南京为俱乐部效力的时候,吴曦就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面遇到了正在南京艺术学院读大四的王堉菲。

随后对王堉菲一见钟情的他马上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并且在王堉菲毕业之后,就果断的嫁给了吴曦随后安心当起了家庭主妇。

而在婚后第二年王堉菲就生下了一个女儿,4年之后王堉菲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凑成了一个“好”字。

并且这些年网友们几乎从未看到王堉菲出去工作,她最多的时间就是和丈夫出去游玩或者前去观看丈夫比赛。

而且哪怕生完了两个孩子之后王堉菲的状态依旧保持得极好,一脸的瓜子脸再加上白皙的皮肤和纤细的身材,不愧是从艺术学院出来的美女。

实际上当年如果不是和吴曦结婚的话,王堉菲的颜值进入娱乐圈也是足够的,不过自己辛苦打拼哪有直接当“贵妇”来得简单直接啊。

5、武磊老婆仲佳蓓

每当说起国足的时候那么不少人都会将目光放在武磊身上,毕竟就现阶段来说他依旧还是当仁不让的“一哥”,而取得了如此成就的武磊他的身价价值和吸金能力自然不低。

不过年少多金成就不凡的武磊却是从未有过半点花边绯闻出现,而这一切都和他贤惠的妻子仲佳蓓有关。

和其他比较高调的国足太太团相比仲佳蓓可以说非常接地气了,这些年以来无论武磊是在国内踢球还是国外,仲佳蓓基本上都是默默的守护在他身边充当贤内助。

从2014年两人结婚开始仲佳蓓就帮助武磊照顾好家庭,这些年她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带着两个娃。

而且从2019年开始她更是带着孩子前往国外陪着武磊踢球,同时武磊的每场比赛仲佳蓓都会去到现场为他加油,而两人的这种互相包容互相扶持的感情也让他们被称为“模范夫妻”。

不过仲佳蓓虽然说现今是一位全职太太,但她同样也是肤白貌美气质温顺并且清丽脱俗,而低调的她平日里基本上很少会分享自己的私生活,偶尔的一两次分享中人们也都能看到仲佳蓓和丈夫一样过得非常朴素。

而这些年以来她也没有像其他人“国足太太团”那般晒豪车豪宅,并且出行的时候不是公交就是地铁。

不得不说仲佳蓓这种接地气才是“太太团”该学习的啊

4、郜林老婆王晨

郜林的妻子王晨可以说是名气极大的一位了,在当年从深圳大学表演专业毕业之后,王晨就前往港岛发展并且参加了2009年亚洲小姐选美比赛,虽然最后只是止步于10强但也有着非常不错的实力。

同时有着几年主持学习经验的王晨,在出道之后也曾经在一些节目中担任过美女主持的职位,并且她还出演过《我的非常闺蜜》这部影视作品。

在2013年的时候郜林向王晨求婚成功随后两人正式领证结婚,之后在2015年时王晨为郜林生下一女。

婚后两人的生活可以说十分的甜美幸福了,网友经常都能够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他们“秀恩爱”。

而“亚姐”出身的王晨可以说长相甜美清纯并且身材火辣让人羡慕,尤其是那双又细又长的大长腿更是非常的吸睛。

可以说有这样一位颜值身材都极高的妻子,郜林自然是时时刻刻都宠爱着她,在当初两人还只是恋爱的时候郜林就随手送了王晨一辆跑车,而婚后两人住的豪宅更是处处都透露着奢侈。

并且郜林除了踢球之外也算是赚钱有道,根据早前的一些媒体爆料,郜林将自己在广州的一套豪宅卖给了著名歌手林子祥夫妻。

从2016年买入到现今卖出仅仅6年的时间郜林就赚取了9000万的差价,可以说单单只靠这套房子的钱都足够夫妻俩生活一辈子。

不得不说财富自由并且娇妻在旁的郜,确实是让众人都羡慕的“人生赢家”了!

3、张鹭老婆陈密

张鹭妻子陈密很多辽宁的观众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作为辽宁卫视的当家主持人之一,这些年以来她先后主持了不少人们耳熟能详的节目。

同时陈密还是辽宁卫视每年春晚舞台的主持人之一,而能够做主持人的首先形象方面自然是要比较好的,所以陈密的颜值那基本上是毋庸置疑的。

大大的眼睛精致的小脸在加上吹弹可破的肌肤,可以说这么多年以来在“国足太太团”当中陈密的颜值是能够排到前列位置的。

从2013年陈密和张鹭结婚开始他们已经走过了9年,虽然平日里几乎比较少看到两人的真正同框,但是这些年他们也算是过得幸福美满恩爱有加。

不过在今年的时候张鹭却是出事了,在早前国足前主帅李铁被带走接受调查的时候,他供出的三名前国脚中有一位就是张鹭。

随后在张鹭被调查的期间,作为妻子的陈密也在第一时间将个人社交平台近半年的动态清空,这件事在前段时间还登上了热搜引起了极大的热议。

要知道早前张鹭就曾经因为酒驾的事情进去过几个月的时间,现今又出了一档子“踢假球”的事情可以说是劣迹斑斑了。

而这个事件会不会影响到美娇妻陈密的主持人生涯现今也无法得知,不过如果张鹭真的事发的话那么对于这个家来说也是极重的打击了。

2、赵明剑老婆李瑞雪

赵明剑作为国内足坛中一位非常有个性的球员,不少的球迷对他可以说都是印象极为深刻了,尤其是他经常在场下搞“直播带货副业”的时候,更是一度引起了不少球迷的不满。

早前“海参”事件的时候赵明剑就拍摄了一条讽刺视频,这个视频在发布之后马上引起了无数网友的不满。

不过通过这个视频也让不少人关注到了赵明剑的豪宅和娇妻,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他的豪宅最少都是一个两层洋房,并且屋内的装潢也都是非常的豪华奢侈。

要知道在上海这个地方想有个这样的豪宅,所花费的金钱至少都是在千万级别以上的,显然赵明剑这些年踢球的时候赚了不少的钱。

而比赵明剑小3岁的美娇妻李瑞雪同样吸人眼球,曾经当过模特和演员的她可以说是容貌姣好身材火辣。

并且早前年李瑞雪还在不少的大制作中参演过,比如贾静雯主演的《太平公主秘史》以及邓超主演的《四大名捕》等等。

不过因为大多数都只是参演的小角色,所以李瑞雪在影视圈也并没有怎么真正红起来,而且在2014年李瑞雪嫁给赵明剑之后就逐渐淡出娱乐圈了。

不过毕竟是曾经在娱乐圈当中混过的人,李瑞雪足足168cm的身高让其身材高挑并且有着一双吸睛的大长腿。

同时她的颜值也是非常优秀,可以说是五官精致皮肤白皙皮肤水嫩,虽然这些年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但是李瑞雪的状态却是一直都保持得极好。

住豪宅、开跑车、有个能赚钱的老公、时不时还能到戏中客串一下,不得不说李瑞雪的“贵妇生活”真的堪称人生赢家啊。

1、冯潇霆妻子赵盈

在“国足太太团”当中队长冯潇霆的太太,可谓是太太团中名列前茅的人物,在不少的运动员都喜欢找漂亮养眼的模特当老婆时,聪明的冯潇霆却是找了颜值和实力俱佳的“女神”赵盈。

作为从四川大学新闻系毕业的一位才女,赵盈当年刚工作的时候就去到了央视,并且在央视当中做过一段时间的栏目编导。

而除了过人的实力和才气之外,赵盈的颜值和身材完全不输给女明星,所以当年在赵盈还未毕业的时候,冯潇霆在第一次见面就果断的对她展开了追求。

之后在2009年冯潇霆和赵盈正式结为夫妻,而为了能够让丈夫安心踢球赵盈更是辞去央视的工作,陪着丈夫满世界飞的当好经纪人和翻译官,可以说冯潇霆能够有现今的成就和妻子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而且赵盈的出身也是非常的高,她的父亲曾经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临沂艺校副校长,并且家里留下的东方红影院现今更是在赵盈的名下。

同时赵盈还是临沂电影有限公司和山东传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说赵盈不仅仅只是冯潇霆的贤内助,这些年以来她还大力发展自己的事业成为了“商界女强人”。

不得不说和赵盈这些年的发展和成就相比,其他的“国足太太团”实在是过于摆烂了啊。

结语

看完以上这些“国足太太团”们,估计不少的网友心中都有了自己的感悟。

虽然她们同样都是国脚们的美娇妻,但有些国脚的妻子们却是低调朴素成为丈夫贤内助,而有些则是高调炫耀活成了“名媛贵妇”。

尤其是在现今李铁被调查足坛经历动荡的时候,这些娇妻的举动显然会对自己丈夫的事业产生极大的影响,不知道国脚们的未来到底会何去何从呢?

容易背叛的女人有如下特征

婚姻学堂阅读(89)

背叛,不是男人的专属,很多女人也会出去“偷情”。

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当女人没有得到男人的疼惜,或者觉得承受了太多的委屈和痛苦,让她们看不到未来,就容易心寒,从而不安分。

当然,还有些女人骨子里就不安分,耐不住寂寞,总想和其他的异性暧昧。

这种女人,一旦遇到了男人的撩拨,就容易忽视身边的爱人,从而发生婚恋以外的感情。

不过,女人一旦有了婚恋以外的关系,就没办法掩饰,总会露出痕迹。

即便她们再聪明,也会出现异常,身上的某些特征会越来越明显,最终导致关系败露。

男人跟女人相处,只要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她的秘密。

说到底,容易背叛的女人,大都有以下三个特征,别不信。

一、喜欢加异性为好友,交往没有界限感

容易背叛的女人,最常见的特征,就是她们喜欢加异性为好友。

在生活中,对于身边的熟人,女人几乎没有防备,只要对方提出加好友,她们就会同意,从而给了对方很多机会。

这样的女人,交往的时候没有界限感,对于异性的撩拨也不懂得拒绝,很容易发生婚恋外的感情。

甚至,有些女人还主动加异性为好友,她们看到长得帅的男人,就会胡思乱想,渴望浪漫的爱情。

于是,她们会主动找男人加好友,暗示可以玩暧昧,这样很容易发生暧昧的关系。

男人若是发现女人经常加异性为好友,就别大意,一定要及时阻止,以免将来患得患失。

同事肖先生和老婆结婚五年后,偶然发现老婆手机里存了很多异性的联系方式,一时感到很诧异。

在他看来,老婆是个文静清秀的女人,平时也不怎么说话,万万没想到她会交很多异性朋友。

而且,他查看了老婆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她和别的男人聊天,言语暧昧,毫无界限感,完全不是她真实的样子。

于是,肖先生质问老婆,跟那些异性朋友是怎么回事,没想到老婆不承认,还怪他小心眼,双方为此大吵一架。

后来,肖先生特意观察老婆的行踪,最终看到她和一个男人手牵手从酒店里走出来。

那一刻,他忍不无可忍,跑上去就打了她一巴掌,双方最终以离婚告终。

所以,当你发现女人经常加异性为好友,和异性交往完全没有界限的时候,就要引起重视了,这种女人很容易背叛。

二、过于信任异性,接受暧昧的行为

容易背叛的女人,最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她们过于信任异性。

在她们眼里,总认为异性朋友没有坏心眼,于是经常跟他们交往,甚至接受暧昧的行为。

比如,异性跟她们开暧昧的玩笑,并不会让她们生气,即便有打情骂俏的肢体接触,也能相安无事。

随着交往的深入,女人会渐渐沉浸在和异性暧昧的氛围里,丧失了理智。

一旦遇到那种别有用心的异性朋友,就容易上当受骗,从而发生了婚外情。

朋友蓝小姐结婚后,偶然交往了一个男闺蜜,双方都以知己相称,关系非常亲近。

在生活中,每当男闺蜜约她出去时,她都没有推辞,觉得双方是好朋友,就算单独相处也不会发生什么。

就这样,蓝小姐对男闺蜜特别信任,把他当成了最亲近的人,经常和他打情骂俏,也产生了很多肢体接触。

比如,男闺蜜总会牵她的手,她也没有拒绝,只是当成好朋友之间的来往。

而且,当男闺蜜有时候跟她勾肩搭背时,她也没有介意,甚至有时还主动把头靠在他身上。

可是,她不知道男闺蜜一直想占有她,最终在某次约会过后,男闺蜜趁她不注意,就不小心发生了亲密的关系。

所以,一个女人若是过于信任异性,很容易背叛,一旦遇到居心不良的渣男,就容易上当,从而发生婚恋以外的关系。

 

三、耐不住寂寞,道德和责任感不强

容易背叛的女人,最大的特征,就是她们耐不住寂寞,道德和责任感不强。

这样的女人,内心总是渴望浪漫的爱情,很容易受到其他异性的撩拨。

因为,男人撩拨女人,也会找容易实现的目标,而这种女人恰好是他们的最爱,觉得很好搞定,又不用负责任。

因此,当女人遇到花心的男人时,稍不注意,就会被他们撩到手,从而发生婚恋以外的关系。

当她们沉浸在婚外的感情里,渐渐会迷失自我,由于丧失了道德和责任感,很难回头,基本上挽回不了了。

所以,男人发现女人没有责任,不围着家人转,不承担家庭的琐碎,反而憧憬虚幻的爱情,就要引起重视。

这样的女人,自身不坚定,对感情不够忠诚,没有道德感,一旦被其他异性撩拨,很容易发生暧昧的关系。

而且,她们贪恋外面的感情,会渐渐漠视家里的一切,就算你对她再好,她也不想继续跟你在一起。

因为,她们的心思早就放在情人身上了,总觉得外面的爱情更加甜蜜,会深陷在婚恋外的感情里不能自拔。

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男人还是要多用心观察,如果发现女人耐不住寂寞,经常出门,就别纵容,一定要及时制止,以免将来受到伤害。

总结来说,容易背叛的女人,几乎都有这三个特征:

喜欢加异性为好友,交往没有界限感;过于信任异性,接受暧昧的行为;耐不住寂寞,道德和责任感不强。

其实,背叛的女人,只要男人稍微观察就能发现,根本就藏不住。

毕竟,女人和别的异性发生了关系,肯定都会有征兆,言行举止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她们要么跟异性暧昧不清,要么耐不住寂寞,喜欢出去和异性打情骂俏,从这些频繁的接触开始,基本上很快就会背叛。

男人若是察觉到女人不忠诚,最好要果断采取措施,否则,等到她彻底背叛你了,将来就会人财两失。

余生不长,你的真心,一定要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这才是幸福的保证。

男人为何对小三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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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男人会出轨一个方方面面“不如”自己的女人?

因为,男人和女人对“不如”的理解,是有一定偏差的。你可能觉得自己颜值身材学历年纪样样比那个女人好,可也许在男人眼里,另外一个女人身上有他要的征服感、刺激感、鲜活的生命力,甚至是可得性等等。

所以,仅仅让自己变得优秀是不够的,那些走入你爱情或者婚姻的“绿茶”,也许恰恰就是那些不如你的。今天就来说说如何战胜那些处处不如自己的“情敌”!男人为何对小三如此痴迷?

恋爱5年他劈腿一个各方面不如我的女人

“跟他恋爱5年,我却败给了一个哪方面都不如我的小助理!”小南找我们咨询的时候,愤愤不平地说。

她是一个漂亮、独立又好强的女孩,和当时的男朋友一起创立了一家公司。

创业初期,两个人心思都扑在了工作上,甚至很多时候,男朋友做事没达到她想要的效率和要求,她就会不断催促甚至亲自接管,恋爱的甜蜜也在创业的艰辛中慢慢被消耗。

终于公司越做越大,扩充了办公室后,他们招了一个助理,负责处理一些琐事。

这个小助理有点邻家女孩的气质,说话温温柔柔,与气场强大的小南形成巨大的性格反差。

而自从这个助理进了公司,她、男朋友、助理三人之间,逐渐有了微妙的变化。

男朋友开始背着小南给小助理租房子、办签证、带她出去开会和出差。

终于有一次,她戳破了男友和小助理之间的调情和暧昧,果断分手。

但她思前想后,仍然很难相信各方面条件都优秀甚至能独挡一面的自己,居然输给了哪哪都不如自己的女人,她问我们:

怎么做才能在以后的爱情中战胜这类“绿茶”。

很多情感博主在被问及“如何防绿茶”都会提到一招:你要提升自己,让自己更优秀。

但在现实生活中,仅仅让自己变得优秀是不够的,那些走入你爱情或者婚姻的“绿茶”,也许恰恰就是那些不如你的,比如这个小助理,比如《三十而已》中的林有有。

所以女人除了提升自己以外,还要懂得如何经营爱情和婚姻。

一个“对的人”并不足以撑起浩瀚的婚姻

知乎上看到一则故事,深受感动。

楼主和老婆结婚5年,却很少吵架,每天上班走,下班回,都会给对方一个吻,老婆也毫不吝惜对他的赞美——不是敷衍,是由衷而发的。

即便有了儿子,他们仍然会抽空过二人世界,去看电影,短途旅行,和谈恋爱时一样在雪地里踩出一串I❤U表白对方。

妻子会每年给他写一封情书,而他也会在晚上把热水烧好,精油备好,从头到脚给她做一次spa(他是医疗保健行业的)。

妻子也总是默默记下他的喜好,在生日或者纪念日精心带着儿子给他准备惊喜和礼物。

妻子说:“幸福的婚姻,就是你愿意为之付出,并且能妥善经营好共同生活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你要足够爱ta。”

在这场婚姻里,他们都在用心地经营,彼此付出和陪伴。

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说过:不得不承认,爱情是需要经营的。当然,婚姻更是。

有人说,你不想结婚,是因为没有遇见对的人。

可是一个“对的人”,并不足以撑起浩瀚的婚姻。

爱情不是一场风平浪静的旅程,多的是突发状况和前途未卜。

遇见“对的人”只是爱情长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第二步、第三步就是两人如何默契地处理爱情和婚姻旅途中的突发状况和危机,一起走向幸福的终点。

在节目《我最爱的女人们》中,张晋提出来一个概念:夫妻之间应该懂得储存幸福。

我想,这一点蔡少芬应该更有发言权,毕竟,女人天生就是需要爱的。

她因为需要爱,所以才更会花心思会经营两个人的感情。

其实储存幸福说起来就跟存钱一样,风平浪静的时候不需要这笔花费,但在遇到重大危机时,这笔钱能帮你安然度过难关。

两个人感情很好的时候,要懂得储存幸福,陪对方看电视,逛街,带孩子,做家务,交换心事,有仪式感地庆祝节日和纪念日,这些都是储存幸福的过程。

当有天,两人因为琐事而争吵的时候,才有办法不让冲突继续发酵。

如果平日里不注重这些小细节,等到真正有了矛盾的时候,可能就一拍而散了。

而这个“储存幸福”的过程,其实就是经营爱情的过程。

会经营爱的女人不管和谁结婚都能把日子过成诗

爱上只是一瞬间的事,可要浩浩荡荡、相依相守地过完一生,就太难了。

会经营爱的女人,不管和谁结婚都能把日子过成诗;而不懂经营的女人,跟谁过日子都将是一地鸡毛。

我们告诉小南,一个善于经营爱情的女人,靠的不仅仅是颜值和付出,而是“手段”。

1、正视对方的需求

爱情也遵循需求匹配理论。

激情不会永远存在,要保持着爱情的热度,找准并匹配双方的爱情需求是关键。

爱的需求虽然千差万别,但有几点是共通的:

对自我的认同感、精神的愉悦感、生理的满足感,以及物质的安全感。

而在一段爱情里,关系是一定会变化的,不同阶段对爱的需求也都不一样。

而且我们的自我实现能力总是在通过阅历的增加不断增长的,一旦这种能力增长超出了一定范围,那么新的需求便会产生,感情变化的关键就在这里。

比如小南的感情中,创业初期,男友对于爱情的需求是身边能有一个与自己携手共进开创事业的伴侣,小南就做得很好。

但是随着事业稳定,经历了一段精疲力竭的创业期,男友需要更多的关心、关注,他渴望吴侬软语来放松心情、感受对方的爱,而这些需求都被她忽视了。

因此,正视你们在不同感情阶段的不同需求,是应对情感危机的关键。

2、能独挡一面,也要懂得卸下盔甲

在爱情里,女人当然要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更优秀,但光有优秀就一定能拥有一段稳定持久的感情吗?

未必。

小南的能力和魄力都足够优秀了,这种大女人的气场让她在工作中能够独挡一面、游刃有余,所以她会不自觉地要求男友也按照自己的轨道和效率去做事,甚至还帮他安排好一切工作,有的地方干脆自己上手、亲力亲为。

这就让男友觉得她不需要自己,自己在她面前一无是处。而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助理,却激起了他男人最原始的保护欲。

她在我们的启发下终于反省了自己:“我是他女朋友,不是他妈,不必事事都帮他处理,我也要让他觉得我需要他。”

所以在爱情里,你能独挡一面没问题,但你也要懂得适时卸下盔甲,适当示弱。

张爱玲就曾说过:善于低头的女人是厉害的女人,越是强悍的女人,示弱的威力越大。

我们示弱,并非真的弱,而是适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给他们更多呵护、疼惜我们的机会。

只有懂得示弱了,才能顺理成章地和男人进行小鸟依人的撒娇和沟通,享受爱情和婚姻带来的甜蜜,懂得示弱的女人更能游刃有余地经营好自己的爱情。

3、经营爱情的本质,在于让对方感受到“被爱”

很多时候,一个男人怎么对你,不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而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

而一个男人是否爱你,你的条件并不起绝对作用,年薪百万的女人也可能被老公冷落,长得像佟丽娅也可能遭遇老公出轨。

“婚姻教皇”约翰·戈特曼《幸福的婚姻》中说:“经调查,80%的离异夫妻认为,他们婚姻的破裂是因为他们彼此关系疏远,丧失了亲密感,让他们感觉不到被爱与欣赏。”

所以,外遇不是婚姻破裂的原因,而是结果。

因此,建立持久爱情,和经营持久爱情的本质,在于让对方持续地感觉到“被爱”的满足感。

“被爱”的感觉又分为三个层次:

1)被接纳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独特的个性和习惯,不要老想着去改变他,而是换一种让自己舒服的方式,接纳他。

在一次金星秀上,“舅舅”王耀庆自曝一直有打游戏的习惯,尤其是压力大的时候,打游戏打到昏天黑地,而妻子郭晏青却从来不干预他,也没想过要改变他。

在这段婚姻里,妻子最大限度地接纳和包容他,而他从出道开始到现在都是零绯闻,独宠妻子19年。

2)被欣赏

“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成”,人们都需要被欣赏、被赞美,才能确定自己的价值。

如果我们感受到自己对他人有意义,会增加在这份关系中的安全感。

2018年经超参加《我就是演员》,大他6岁的妻子小李琳现场为他加油助威。提到自己的婚姻,她满脸幸福,足足用了7分钟表达了对老公的欣赏和爱意。

她说:“他是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给了我最大的幸福。早期接不到戏,他甚至想过不做演员,去给剧组打杂养活我们,但我始终相信他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他做到了。”

是妻子的欣赏和鼓励支撑着他在演员这条道路上坚持着,于是这两年,他的资源越来越好,从《如懿传》到《燕云台》,演技也越发成熟,唯独对小李琳的爱从未变过。

因此在理解对方、挖掘对方优点的基础上,能表达你对他的欣赏和需要,对于巩固你们的感情很有帮助。

3)被尊重

被尊重,是爱的关系中最高级的阶段,也是直通亲密的一层。

每个人都需要被他人尊重,这是作为个体的根本需要。而且关系越近,尊重就越重要。

朋友有次跟我闲聊时说到自己当时差点跟她老公离婚。

那段时间是她事业的上升期,她开始浮躁,总是觉得老公的思想太幼稚,即便当着别人,也总是毫不留情地指出错误,只要他有不成熟的地方,她就会在电话里对他颐指气使。

后来他们的感情出现危机,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对他缺乏尊重。

很多时候,男人要的是尊重,如果女人能意识到这点,给足他尊重,便当得起更多宠爱;同样的,男人给得出宠爱,便能赢得回更多尊重。

在爱情和婚姻里,每个人都渴望幸福,渴望与另一半同心同德,相伴终生,但一段成功的婚姻往往不是轻易能够获得的,而是需要靠女人的经营和智慧去换取来的。

“许幻山们”究竟为什么会出轨?除了文章中分析到的这些原因外,还有一点就是绿茶们太会了

比如李可林有有,前者是低端绿茶(典型绿茶),后者是就连完美女人顾佳也能“打败”的高端绿茶。前者给男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你心哪里软就哪里戳,让男人产生保护欲,动起恻隐之心。

相比之下林有有就更杀人偷心于无形了,青春洋溢,各种惊喜不断,未经世故的小女生模样,这对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已久的男人简直是杀手锏。就更别说那些绿茶妆、发错信息啦、舔冰淇凌等操作了。

区别就出在:有些“绿茶”行为你也知道,但你做不来,就算做得来也没不自然、无法波浪不惊却撩得男人心胸澎湃。

不过别急,只要心理学和恋爱技巧学到位,好女孩也能轻松干掉绿茶!下面给大家举个总让人心痒痒的绿茶话术,比如可以给男人发这样一句话,说“今天有点想你了”。你看这个用词,多一个标点符号都多余,少了一点又不对。

这里的“想你”是:

  • “有点想你”;
  • “今天想你”;
  • “想你,了”。

这每一个字都很精妙,“今天有点想你了”:

  • 诶,想的不那么多,也只有这么一点点;
  • 我又不是每天想你,就今天想你;
  • 我是想你了,但没说只想你。

老公出轨,原配利用话术成功让他签下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优秀案例

婚姻学堂阅读(992)

01

一个高娶低嫁的故事

小福人如其名,是一个很有福气的姑娘。

不同于我以往的故事,小福的原生家庭非常美满,妈妈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是“物商”很高,家里的陈设、摆件错落有致,来的人都会夸一句真有艺术感;爸爸是政府官员,居其位谋其事,从未行差踏错,永远兢兢业业。

这样家庭养出来的女孩子,腹有诗书且不娇纵、不怯懦,带人接物井井有条是落落大方。这样的女孩子,注定很多人追求。

万千对象中,小福选中了一个男孩子,用今天的话说,那就是凤凰男,叫他阿南吧。阿南人如其名,太难了。

从小家庭就很艰辛,父母脸朝黄土背朝天,地里刨食的庄稼人,偏偏屋漏偏逢连夜雨,父亲在一次事故中,被高处坠落的重物砸中,过世了。

从此,阿南就只能和母亲艰难度日。

阿南母亲因为没有力气干不动农活,只能给人做一些边角活挣钱,阿南更是要去东家蹭吃的西家蹭喝的,从小尝尽冷眼,看尽人世炎凉,阿南的心,冷得就像冰窖。

这样的小伙子看中了小福,我很难说没有算计的成分。

你可能会说,你也太阴暗了,阿南这样的小伙子就不能有真爱?有,当然有,再苦难的人生都可以有真爱。

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和苦难的自己和解,走出过去的阴霾,自己温暖了,才有资格去温暖别人。对吗?

阿南是什么情况?

和小福在大学相识,凭借着吃苦耐劳连年奖学金得主,更靠着毅力和无微不至拿下了小福的芳心。

婚后,阿南在岳父的财力支持下,在小福亲戚的扶持下,小生意红红火火,大家都说阿南是千年的苦孩子等来了蜂蜜罐子。而小福,就是为阿南这摊苦水埋单的蜂蜜。

付出终有回报,这句话在感情里,还真不一定对。按说阿南苦尽甘来,该和小福老婆孩子热炕头,好好过日子了对不对?他偏不。他走上了另一位大哥同样的人生。

喏,认识吧,熟悉吧,他的人生和阿南是不是很像。苦出生、奋斗、娶了白富美,然后,出轨了。你们猜为什么呢?

那么我们仔细说说。

02

为什么有些男人你拯救不了?

姑娘,你知道黑洞么?黑洞是什么?黑洞(Black hole)是现代广义相对论中,宇宙空间内存在的一种天体。

黑洞的引力很大,使得视界内的逃逸速度大于光速。

“黑洞是时空曲率大到光都无法从其事件视界逃脱的天体”。

看到了么?任何物体都逃不出黑洞,而黑洞,也是无法填满的。

阿南也好,图中这位大哥也好,他们的内心存在黑洞。

童年的所不能满足的欲望,于他们来说,延续到了成年。无论你做多少努力,只要他们没有和自己的人生、过去、阴影和解,你就无法满足他们。

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内心的缺憾点,就会一直受这个黑洞控制,不停地去索取,来填补这些空洞。

还记得刚才的问题么?阿南这样的小伙子就不能有真爱?

可以有,但必须是他们愿意走出阴霾,我再强调一遍,不是歧视家庭条件不好的人,而是,歧视那些自身有伤痛,有阴影,和那些善良的姑娘走进了婚姻,却又不肯对契约负责,放纵自我,吸取他人幸福的“黑洞男”。

因为童年、少年时代,他们受到了委屈,那时的他们太过弱小,无力自救、无力排解,在长成之后,终于拥有了能力,他们就要发泄欲望、发泄自己过去的不满。

一个、两个、三个,在他们眼里,那些不是漂亮的女人,而是童年看不起他们、欺负他们的人,他们要用自己的金钱、权势压倒你们,从高处俯视你们,进而满足自己狭隘的自尊心。

试问,这样的人,你要怎么满足他?

好,那么这样的人,他找了小三,作为原配,该怎么办?

03

原配啊,请收起你的恋爱脑

是啊,怎么办,小福本身有相对平和美满的原生家庭,却在30+的年纪遭遇了被出轨。

这对她来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她一直以为,阿南是自己的真爱,她很庆幸,自己找男人没找错——有能力还专一。

可当小三把电话打到她手机上的时候,她是彻底懵的状态。

来找我时,她还一直在说,

“他一直都是最疼我的,睡觉都会握着我的手,我无法相信他做出了这种事。”

“他一定是被小三蛊惑了,我要救他!”

“求求你,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他明白,那是个贱人,她只爱他的钱,她不爱他!”

“真正爱他的,给他生了孩子的,是我啊!啊!……”

看到这里,我理解小福所有的情绪,她的不甘心,她的不可置信,她的失败感,她的彷徨无助和对未来的恐惧。

她嘴上还挂着“爱”这个字,就说明,她还没看清楚现实。

她以为,打败小三,就可以回到过去。小三走了,丈夫就能回来了。

可惜,她的方向错了。

小三是谁,一个外人,对小福来说,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契约关系,甚至没有交情,那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她需要对你负责么?你的痛苦管她什么事呢?

相反,丈夫就不一样了,他和你有过花前月下、耳鬓厮磨,签署过契约,对你是负有法律责任的。他背弃了婚约,他才是你应该找来算账的人。

算什么帐?姑娘,醒醒脑,别再算感情账了,别再说什么:我为你付出了多少青春,我多么爱你,你却如此对我。

感情从来都是你情我愿,你付出是你自愿,付出了没有得到回报,只能说是你挑错了人,是你没给自己留后路。没有人天生应该为你的感情付出埋单。

所以,放下那颗想让爱情回来的心吧,放下你的恋爱脑吧。

是时候,该为自己想想了。该跟男人算算经济账了不是吗?

男人已经向你捅刀子,你若还跟他讲感情,岂不是亮出软肋任人宰割。拿出你的智商和演技,该给你的,一分也不能少!

这可是你未来涅槃的资本,利益最大化,才是你的主线。

04

一套话术教给你们,以退为进套路渣男

虽然小三可耻,但是,有些招数是可以学会应用的。

例如:卖惨。注意,这里的卖惨需要技巧,需要练习,更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什么样的情况适合卖惨?

第一,你丈夫不是那种渣到底的人,对你对家庭仍然保有一份愧疚心。
第二,日常对你的情绪,会给予些许回应;
第三,你之前没有和他撕破脸,没有摊牌出轨的事,所以,你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揭穿,会让他措手不及。

什么?你也不知道你丈夫是不是渣到底?嗯,姑娘,如果连这个都不知道,你需要好好反省一下你自己了哦。

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开始我们今天的表演。

卖惨不是大哭大闹,不是情绪性地表达自己的滔天委屈,而是有方向、有企图地,提出自己的要求——利益最大化。

我给大家模拟一个场景:你刚刚发现丈夫出轨了,此前虽然你们关系不是如胶似漆,但是也算正常,丈夫一直和你保持着基本的夫妻关系,乍然发现,你始料不及,虽然想到他可能不如之前爱你了,但是万万没想到会出轨。

你们一直相敬如宾,偶有争吵,也是夫妻可控的频率。

现在,你一定是慌乱如麻,心脏跳动地很快。

控制住,姑娘,此刻,你控制住情绪了,你就占据了上风。洗把脸,清醒一点,开始你的表演。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不要被人打扰,找一个合适的时间,不要上班忙碌的时间。把你丈夫叫到你安排好的地方,记住,要录音!最好是录音笔,如果用手机,记得调到飞行模式。

首先,冷静地告诉他,你出轨的事我都知道了,(如果实在要哭,以不打扰你说话为准。)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因为,在我的心里,你一直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有拳拳爱子之心的好男人。(别觉得恶心,这很关键,因为你在给他戴高帽子,让他理所当然必须要表现得像你描述的这么好,没有人愿意做恶人姑娘们,一定要记住

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真的好心痛(琼瑶句式用起来

我们从校服走到婚纱,走到今天,你为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啊(这里是为了加强他的沉没成本,让他认为离开你离婚,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我们胼手砥足走到今天,你当初为了我,不惜违抗父母之命,为了我,放弃了那么好的工作(依然在加强他的沉没成本

我们一起创业,你也很信任地把我任命为你的会计(加强自己的价值,也在暗暗提示他,背叛我?你要付出代价滴

整个公司全是我们的心血啊。今天,你选择了离开,我会放手(增加他的损失厌恶效应)。

但公司,可能也会随着我的放手而一落千丈(增加沉没成本,暗暗威胁);

孩子,我一定会要,他是我一手带大的;我不会再婚(强调自己的忠诚度

我这辈子也只会有xx这一个孩子(依然强调忠诚度)。

我明白,小三那么年轻,你如果不给她一个未来,她就会和别人跑了(对比自己的忠诚度,贬低小三)。

我爱你,所以愿意,放手让你去追寻你的幸福(那些年唱过的歌不能白唱啊,用起来)。

只要你幸福,我怎么样都可以(别吐,忍住

我不是心血来潮才这么说,我很早就知道你出轨的事情了(震撼他,让他明白你的隐忍,增加他的愧疚度

我看着你们恋爱、深情表白,我一直想给你机会,想着这么多的付出和情感,你会回来的。可是,时至今日,我明白了,你不会回来了,你走远了。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增加厌恶损失效应和愧疚度

Xx,谢谢你爱过我,我依然爱你,但是,我不能再喜欢你了,因为我没有资格了,你已经喜欢上别人了(看过的经典台词用起来啊。这里,带哭腔最好,琼瑶式流泪用起来啊,要美美地哭

这时候,他可能会说话,可能不会说话。如果他说话,你就让他说,不要打断,不要插嘴。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引导他承认自己出轨(我们录着音呢!)。

很多这样的句式我们群内的刘律师教过很多。

但是,敲黑板!

除了承认出轨这件事,其他的他说的任何话,你都不要听!因为,他说的没一句实话。说完以后,你就可以提出你的要求了:我内心还不能接受你出轨,我需要疗伤;从此祝福你们,我们就是好朋友吧…

放心,没有人喜欢失去,这是人性。

你的这些话一出,就代表了他马上就要失去你了,但还有一丢丢生机。

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自私的男人,会立马使出浑身解数稳住你,求你给他时间去解决小三的问题,大多数还会立马承诺断三回归。

但这个时候,你一定要绷住:“不,就算你净身出户,我也没办法过了自己这一关。我需要自己去消化内心的创伤。”(这些句式,群里姐妹都实战过,百试百爽)。

这时,他就会立马反应过来:都给你都给你,只要你不离开我。

那么这时,继续加码,不要松口!

拿出一份离婚协议(注意,这只是个幌子,但这对他的打击,肯定是爆炸式的

继续拒绝:“不,我接受不了出轨,你的行为,在时刻提醒我作为你妻子的失败。这是离婚协议书,你看一下条件,我觉得并不苛刻,我不贪你什么,这些年,也没给自己花什么钱,但毕竟你跟她还要构建新生活,所以,我不要很多。你如果同意,就签了吧。签了以后,我们就是普通朋友了,我祝福你们。”

这里提出条件要很小心,千万不要让他觉得你是一个很贪婪、很有心计的人。

提出的补偿额度不要太高,例如上来就让他净身出户,这样吃相难看,也很容易让自己前面的话术前功尽弃。

具体话术和条件,你要自己把握,或者来群里跟姐妹们探讨。思姐的建议,此时提出的条件,以你能接受的最低水平来提,也就是说,他即使真同意了,你也不算亏。

相信我,在损失厌恶效应下,他是不会立马同意离婚的。那么这时,你就可以顺理成章亮出真正的目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这是即时生效的协议,是我们的目的所在)

“你不同意离婚,但我也没办法跟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看你这么诚恳,这样吧,婚可以先不离,但必须把这份协议签了,我要养孩子,所以财产更倾向于我,你说你要跟她断,那么,就让我看到诚意。未来,能不能原谅你,我看你表现。”

在这份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里,你提的条件,就可以完全倾向于自己了。

怎么样,几番炸弹下来,大多数男人是扛不住自己的人性的。

我们的框架立得好——我要看你表现是否原谅你,而不是我在求你回归家庭。这样,就变成了他在追求我们的认可,那么签了我们提供的分割协议,也就顺理成章了。

另外,协议一定要请律师看过,签好后公证,具体事宜,请咨询律师。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按照步骤办理,是绝对有法律效力的。

好了,很多姑娘看到这里肯定会说,我怎么可能这么冷静啊,我肯定气得七窍生烟,立马去找他对峙啊。所以,我才强调,你不要冲动地马上去提要求,你要冷静,要克制,要有节奏。什么节奏?

1、发现出轨不要慌。

深呼吸,实在忍不住,给自己闺蜜好朋友信得过的人打电话,骂死他,哭死自己,但是切忌找自己丈夫、找公婆。为什么?他们从现在开始,都是你的对手了。具体的,后面的文章和小说中我会详细说明哦。

2、吐槽完之后,好好休息,修整好情绪。

去找律师,拟定自己的协议,找律师也要记得避开丈夫的可控范围,这种事情一旦事先被知晓,你就从可怜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有城府的心计biao,得不偿失哦。

3、 找完律师之后,谈判之前,切记,一定要练习。

谈判的技巧思姐已经说了很多了,在这里我只强调一点,一定要练习要模拟,找找自己哪些话还可以再修正,记住,机会只有一次。

出轨不可怕,小三不可怕,渣男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你该用智商的时候用感情啊!

话术和策略,不止上面这一种,我们不同的渣男,不同对待。

我想这一次,连话术都搬过来了,大家应该知道如何去做了,有需要的拿去试试吧。

本文作者:群内蘑菇导师执笔,c9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现任大学讲师,思路清晰,文笔犀利!

前任用公安系统查我

婚姻学堂阅读(678)

疫情期间他在公安局实习

用公安系统的电脑查到了我们搬家之后的住址

还有我爸妈的行程轨迹😅

装作派出所的打电话给我爸😅

还发了造谣说说

后来删掉了 还好我及时截图(在一个坏掉的iPad里 我确信在 还没去导出来) 骚扰我很多年了 图里是部分他加我好友骚扰或者用邮件骚扰的截图

频率极高🆘总共有几十次吧 高中时一天好几次申请

上次好友骚扰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候了他全家 就没再发申请了 但是还一直在空间被挡访客 或者访问我朋友的空间

想到他可以通过某种途径了解到我所有的信息 就觉得很恶心🤢

—————————————————————

他现在在读大四 还没进入公安系统 但是那种警校联考之后就业率很高

当时疫情隐私泄露太严重了 我不知道他一个实习的用了什么理由得到那边公安局允许进去查的

收集了一些证据 比如好友申请骚扰和邮件骚扰这些 还有一张造谣截图 不知道分量够不够大

亲子教育

婚姻学堂阅读(2032)

“亲子教育”是以亲缘关系为主要维系基础的,根据我国特有的家庭状况,这种关系被扩展为所有与幼儿密切接触的人——看护人与幼儿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看护人与幼儿之间的以互动为核心内容的亲子关系。所以,“亲子教育”是以爱护婴幼儿身心健康和开发婴幼儿潜能以及培养婴幼儿个性为目标,以不断提高新生人口的整体素质为宗旨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早期教育,重在提高家人间的感情与责任。

内容

       亲子教育不是单纯的家庭教育,也不是传统的园所教育,“亲”与“子”两者都应该受到教育,而母亲在教育中的地位尤其重要。
       亲子教育内容
       亲子教育强调的是社会修养、知识教育、能力素质、与情感性格四者合而为一,而不是单纯的知识传输。
       亲子教育方式
       亲子教育不仅仅是早教师向母亲传播育儿知识与方法的单向度的传授方式,更是母亲、孩子、早教师之间的交互的、对话的、生活化的、感性的教育方式。
       “亲子教育”推行从0岁开始教育的观念,强调全程教育,全程发展,尤其注重3岁以前的早期教育,其目标是实现群体普通儿童的理想发展。它将游戏活动作为主要教育手段,教学活动遵循0岁-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设计而成。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水平,实现幼儿学习、家长培训的指导思想,形成教师、家长与幼儿进行互动游戏的教学模式,是亲子活动的最大特点,目的是通过亲子间的互动游戏使孩子得到良好的发展,使家长成为合格的教育者。但人一生中的亲子关系的好坏取决于亲子互动是否成功,同时人一生的幸福指数高低也与亲子关系和谐程度成正比。

目前,“亲子教育”基地通常以幼儿园为依托,分小时班和半日班两种。小时班要求家长每周带孩子到基地活动一两次,一起玩小猫捉老鼠、钻山洞、包饺子等游戏,12次-16次为一个周期,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亲子活动时间。小时班的特点是活动时间短,孩子不觉得累,并会产生意犹未尽之感。同时,每次活动集中完成手眼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某一方面的训练,也有利于老师对家长进行指导。此外,现在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独立、专门的亲子教育学堂,如金宝贝国际早教中心、红黄蓝早教中心、聪明树快乐启智学堂等,这些正规的亲子教育机构也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亲子课程体系,在家长和幼儿和谐的互动中,实现亲子教育。

通过对父母的培训和提升而达到的对亲子关系的调适,从而更好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的一种培训方式。
       “亲子教育”是二十世纪末期开始在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兴起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
在这里,“子”是指孩子,“亲”就是指孩子以外的家庭内部成员,主要指孩子的双亲。亲子教育不同于我们通常理解的以家长为中心的“家庭教育”和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教育”,其核心内容是父母与其子女相互尊重、共同教育、一起成长。
国内的亲子教育主要注重右脑和早期智力的开发。不过所有的亲子教育都是和以下的一些教育方法有渊源!
       一、音乐亲子教育

音乐亲子教育是在亲子教育中开发右脑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所有的右脑开发方法中被普遍认可的方法。从胎教中就可以开始音乐的亲子教育,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陈功雄先生的《爱和乐》。亲子

教育中的音乐主要利用音乐中的不同的音质波段和节拍来影响人的大脑,让人的思绪、情绪和着音符波动而波动!从而调动右脑控制情商的部分得到激活和调动。因此大部分的亲子课中都会有音乐的教育和培养!聪明树的音乐亲子教育在引入奥尔夫音乐教学理念的同时结合了中国宝宝的实际发展特点,主张在快乐的学习中提升幼儿各种能力的发展。

       二、蒙氏教育法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世界上很著名的儿童教育法,它的给孩子充分自由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直观的教具是儿童教育中的精华所在,亲子教育中融合了蒙氏教育中的教育理念和蒙氏中的很有特色的教具。
       三、感觉统合训练法

感觉统合训练主要是训练孩子的手眼协调、大小肌肉运动和全身的运动协调感知能力,亲

子教育最主要的就是注重孩子早期智力和独立性的训练,所以在亲子课中加入了很多感觉统合中的全身协调、大小肌肉运动等的内容,旨在开发孩子的早期感知能力。

       四、图片闪卡教育法
       这个要首推格林·杜曼的圆点卡和冯德全先生推荐的字宝宝,这个理论主要基于在科学研究中0-3岁宝宝可以使用图形记忆。这个方法主要在亲子教育中用于有针对性的训练右脑的开发,而且这种闪卡记忆训练法还可以训练宝宝的数学、百科和汉字的学习。它是所有的亲子教育的右脑开发中见效最快的,不过这种杜曼闪卡贵在坚持,只要中断就会影响了效果。
由于亲子角色的固定性或界限分明的特征,亲子交往时往往站在各自角色的立场上去看待问题,这种方式很容易造成亲子的意见分歧,甚至出现亲子冲突。为了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产生有效的亲子行为,在亲子交往时使用角色互换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互换的基本观点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分析看待某一问题。角色互换的目的是理解对方的行为,从而达到心理相融。

课程

       0-3岁婴幼儿的亲子教育成为社会热点,亲子教师成为紧缺的早教人才。爱福幼师培训机构在经过大量的行业调查及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为及时弥补行业岗位空缺,更为广大临近毕业的院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专门为临近毕业的院校学生量身研发制定出高级亲子教师百分之百就业培训课程。
       第一部分 0-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概况
       第二部分 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第三部分 婴幼儿教育环境的创设与玩教具的选择
       第四部分 亲子教育课例详解
       第五部分 婴幼儿的保健与营养
       【NLP-亲子教育】
       这八项技能的培养,最好的效果发生在3-12岁的孩子身上,但它们也适用于12~18岁的青少年,这八项技能帮助你的孩子生活的更成功:
       一、自信心的建立
       培养孩子积极乐观的态度,建立坚强的自信心与自我价值,是成功人生的第一基础。
       二、人生价值观与正确信念的建立
       培养孩子同情心、爱心、宽容心、正直心、自制力、责任感……等各项道德及人生价值观,使其拥有一个健康的人生思想与行为准则。
       三、情商(EQ)与自我沟通能力
       帮助孩子学习如何进行内在的自我沟通,提升情商(EQ)及情绪的掌控能力,学会如何积极地面对及处理挫折。
       四、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孩子的思考力、判断力、决断力,训练孩子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独立自主性及及自我负责的人生态度。
       五、社交能力与人际关系
       帮助孩子学习如何与他人相处及合作,学习倾听与表达,学会如何处理各项人际关系,培养交友的能力,处理朋友之间出现的磨擦,成为一个处处受人欢迎的人。
       六、目标设定与达成能力
       帮助孩子培养对目标的达成意识,学习如何自我激励,设定目标和逐步的达成计划与步骤,提升目标的达成能力,朝向成功的道路不断前进。
       七、潜能开发与学习意识培养
       帮助孩子认识自己的才能与天份,发挥潜能,战胜劣势,诱发学习动机,让孩子能从小爱好学习,父母不必再为孩子的成绩操心。
       八、毅力、耐心与行动力
       成功人生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坚持到底的毅力与不懈怠的行动力。从小培养孩子做任何事情,都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的人格特质,以及当遇到挫折困难时的处理应对能力。
这八项技能将成为他们获得成功人生的基础工具和才能,成功的孩子是源于父母对他们的爱和这八项技能结合的结果,进而把他们导向快乐和充实一生的最好选择。
“养子不教谁之过?”,以上这些能力在孩子身上不是自动产生的,是经由父母后天启发培养出来的,培养这些技能是父母给孩子一生的最伟大、最有价值的礼物,当然除了这八项技能之外,为人父母者尚需要具备以下的
       四项能力:
       一、如何正确的与孩子沟通:
       正确的倾听并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是一个成功父母须具备的首项重要条件。
       二、如何导正孩子的偏差行为: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偏差行为,父母应如何的处理与导正,如何培养孩子正确的思维与行为惯性,对孩子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如何奖励与赞美孩子:
       父母如何透过奖励与赞美来诱发孩子良好的行为动机?孩子有好的表现时,父母该如何做?赞美、鼓励时,要注意些什么?如何使用鼓励与赞美来替代责骂与惩罚?
       四、如何批评与处罚孩子:
       处罚的目的是什么?何种情况下该处罚孩子?处罚孩子需要注意哪些事情?该如何正确的使用处罚?如何善用“强化策略”和“消弱策略”来?为人父母者不可不知。
父母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与观念,更重要的是如何操作的具体方法与步骤,尚致胜老师的NLP—亲子教育系列课程[1] ,将能提供给中国父母一系列完整的解答,这套课程乃是以NLP为理论架构基础,结合目前世界上最前沿的亲子教育技巧,并加以中国本土化融合而成,在过去的多年来,已经有不计其数的父母采用了这套方法,培育出了成千上万的杰出下一代,如果他们能,那么,我们也能!

个体差异

       毫无疑问,除了时间进程的差异之外,每个孩子还有个体差异。并非所有的三岁孩子都斯斯文文,也并非所有的四岁孩子都张张狂狂。我们告诉你不同年龄孩子的不同行为特征,不是为了让你来以此一一比照而因此焦虑;相反,我们告诉你孩子可能会是什么情况,是为了有助于你了解他,因此当孩子的行为和你的期望值有一定出入的时候,你不必为此忧心忡忡。[2]
其实,一旦父母明白孩子的行为不可能永远符合他们的理想期待,这反而能让许多家长的心放松下来。很多非常完美的“好”孩子,也常常会在某些阶段表现得不那么“好”。不少父母在读过我们对孩子不同年龄段的那些似乎非常可怕的行为的描述之后,对我们说:“现在我明白了,我的孩子挺正常的。”这正是我们为什么要把这本书献给你的原因。我们希望这本书能够让你有更充足的心理准备,以坦然面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许许多多十分正常的行为。

说法

       亲子教育是20世纪末期在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兴起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要了解什么是亲子教育,首先应明确什么是亲子关系。亲子关系主要是父母亲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对于什么是亲子教育,还没有一个很规范、统一的定义,我们可以通过它与家庭教育的比较,理解其含义。
一提家庭教育,我们就知道是家庭中的长者对孩子的单向教育,父母是家长,具有威严的、不可侵犯的地位。而亲子教育给人的感觉则亲切、温和得多,它强调父母、孩子在平等的情感沟通的基础上双方互动,而且亲子教育涵盖了父母教育和子女教育两方面。它是通过对父母的培训和提升而达到的对亲子关系的调适,从而更好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
       当代年轻的父母们,在成为父母之前并没有接受过如何教养子女的专业训练。现阶段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重婴幼儿智力开发,轻个性、情感和良好习惯的培养;对孩子过多限制、过度保护导致许多孩子自理能力差,自主性差;因为都是独生子女,导致婴幼儿缺乏一起交流玩耍的伙伴;有些家庭隔代抚养或请保姆照管孩子,导致家庭亲子关系生疏……所有这些问题都与父母的教养素质有关系,所以许多教育工作者提出,儿童教育的重心应由儿童本身移向与儿童成长密切相关的关键人身上。因此,要培养健全的儿童,首先父母就应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能力,并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
       虽然亲子教育在我国刚刚起步,但有关亲子教育的书刊、音像资料很多,还有各种亲子教育讲座、亲子教育咨询热线和网站,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一些社区还有专门的亲子教育辅导员深入千家万户作指导。近几年,各种各样的亲子教育机构如亲子教育研究所、亲子俱乐部、早教中心、亲子园等等也在各大中城市建立起来,所有这些都可以促使父母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和完善,并帮助父母更加了解自己的孩子,以更积极、主动、平等的态度和孩子沟通、互动,既有助于改善亲子关系,增进亲情,更有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发展。
       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育孩子体验某种亲感,这是教育工作中最困难的事”
       亲子互动游戏和儿童共享情感体验,促进亲子沟通,一满足儿童内在的精神发展需求,鼓励孩子,学习孩子善于发现,积极思考的美好品质,家长和孩子平等,全面开发孩子的运动,语言,认知,情感,创造,社会交往等多种能力,引导孩子,但不能强压自己的思想和主张。
       亲子教育的主张“能者为师,互相尊重,坚持真理,尊重科学,尊重真理。

技巧

不代替

       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在亲子关系中,有二句话对孩子的伤害最大,后遗症最大:第一句是“我这样做是对的。”第二句是“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

给选择

允许儿童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去做事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帮助他们成功的最佳途径之一。如果你让孩子感到她有选择去学芭蕾舞或是去练健美操的自由,她就会更卖力气地去做这两件事中她所选中的那件。

明智奖赏

父母会许诺,如果孩子考试考得好,他就会得到一辆自行车;如果考得不好就什么也得不到。事实上,这样对待孩子是一种可怕的态度。建议各位父母不要给你的孩子许以大奖赏[3]  。

接受当前

如果你感兴趣的仅仅是你的孩子是否是全班最好的朗诵者,那么,你的期望就太过分了。每个孩子都是按照自己的速度来发展、成长的。把你的孩子与其他孩子相比较会让他认为,如果他没能按某一特定标准去学习、做事的话,他就是一个失败者[3] 。

解释理由

如果你不希望你的孩子放弃钢琴教育,因为你很肯定这是对他有好处的,那么你会怎么做呢?无论你想怎么做,决不能冲你的孩子大喊大叫、声嘶力竭地训斥他。因为大叫后没几分钟,他就不再去听你在说些什么了。

询问事因

你是否问过你的孩子为什么突然间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或不愿做家庭作业了吗?也许他会在你的询问下说出心里话——他被坏孩子欺负了,他不喜欢他的老师等等。如果孩子变得毫无动力了,通常他会有一个正当的理由。

重视赞扬

赞扬必须是有的放矢的。你仅仅说了句“干得不错”,他就会知道,你并没有真的注意到他和他的成就。

商量对策

让孩子说出自己的感受,并用语言描述孩子的感受,取得他的认同并使他产生信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与他一起商量对策。

教育四心

       心理治疗大师李维榕说过:“不会玩的人,是不懂自由的人。”而且,应该“把‘玩’的哲理融入工作及生活的艺术中去”。的确,“好玩”的父母,通常在生活中就是好奇心强、热爱生活和有着无穷无尽创造力的人。如此“好玩”的父母养育出的孩子,不仅也爱玩、会玩,还会更加幽默、乐观和豁达。
       1、有心
       有心的父母,知道孩子从小婴儿起,很多不经意的动作就是在玩了。为了让孩子玩得更好,可能会付出更多的辛苦和关注。比如知道了孩子往地上扔东西玩的意义,就会很乐意地帮他捡起来让他再扔;也许孩子还会在某一时间段里“陷”进某种玩法,比如藏猫猫,有心的父母则会乐此不疲地陪着他玩一遍又一遍。有心的父母还知道,玩就像个万花筒,随时都可以变化,所以具有变通性和灵活性,在孩子兴趣转移时,不会强行让他接着玩,而是善于用各种新鲜的招数来吸引宝宝,比如用废包装箱,几块地垫拼搭起来,把棉被卷成筒,完成“寻宝”任务等花样使孩子爬着玩的乐趣大增。
       2、童心
       回想我们自己的童年,没有那么多的玩具,没有那么好的物质条件,几片树叶,一根铁丝,一打烟盒,几个玻璃球……都能让我们玩出那么多的花样。为什么好像不带玩具出门宝宝就没得玩呢?!寻找一下自己的童心吧!有了童心,我们就能知道孩子喜欢玩什么,孩子喜欢怎么玩。有了童心,我们也会跟他玩得更投入。有了童心,我们就不会再只关注有没有给他买新玩具,而是能把生活中的任何物品变成玩具有创意地玩。虽然我们不能再回到自己小时候那种充满野趣的童年,但是相信,只要童心在,依然可以让孩子玩得够尽兴。
       3、耐心
       这里的耐心,不是指耐心地教孩子怎么玩,而是说有时候我们可能更需要耐心地站在一边看孩子自己玩,不必给予孩子大量的言语指导。比如,我们经常会“耐心”地告诉孩子该怎么拍球、怎么跳绳、怎么转呼啦圈,甚至是怎么玩玩具,总觉得这样他能更快掌握其中的技巧,能玩得更好。但实际上,很多种玩,要依赖于“实感体验”,也就是说,耐心的语言指导是教不会的,必须由他自己在实践中掌握技巧才行,比如接球、拍球。而且,在教的过程中,孩子还可能完全失去了玩这种游戏的兴趣。“教”得越多,孩子可能就会变得什么都不爱玩。耐心等待,孩子就能在自己玩中体会到更多探索的乐趣。孩子在玩耍中能自己探索的程度越大,就会玩得越带劲。
另外,耐心还指我们对小淘气们的宽容。在我们关于“宝宝们的淘气事儿”的征集中,翻垃圾桶,把手机扔进鱼缸,把床单剪了窟窿的小家伙很多,面对孩子的这种淘气的玩法,我们大可不必用怒吼和说教来建立规则,耐心地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干,然后帮他找到一种替代玩法也许效果更好。也许在这些淘气事儿的背后,都藏着一个小小爱迪生的发明之梦呢!
       4、用心
       我们要用心陪伴孩子玩,用心给孩子营造一个能玩得尽兴的环境。比如我们可能需要想想,给孩子买的玩具,他为什么不爱玩?是太简单了还是太复杂了?是不是该和他一起玩,他才能体会到其中“变化”的乐趣?用心的父母,一定会适时地帮助孩子玩得更好,而不是做旁观者或指导者,而应该是自由玩耍舞台的搭建者、孩子兴趣的调动者和实时调试者。

伤害

编辑

据我国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儿童死亡的第一杀手,而那些重度伤残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所承受的身体痛苦和心灵的创伤,并不亚于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这些“灾难”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家中发生的,尤其是4岁以下的孩子,他们走路不稳、平衡感不好、判断力不足,内心的底气又特别的足,幼稚而自信,常常因莽撞而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因此,父母与其等到出了问题再回过头来后悔、内疚,不如事先揪出隐藏在家中的安全隐患,彻底堵死危险的陷阱。

坠落

       从宝宝会翻身起,他就有可能从床上跌落下来;到七八个月会爬了,对身边事物的兴趣越来越浓、好奇心越来越盛、抓到想要的东西的欲望越来越强,从床上掉下来的几率也就大大地增加了。
孩子爱爬高,刚刚能站立的宝宝总是试图跨越小床、小童车或宝宝专用的高脚餐椅的护栏。有的两三岁的宝宝喜欢登上高处,比如自己蹬小凳子爬上大凳子去拿想要的东西。因为宝宝平衡感尚未发育完全,很容易摔倒;有的宝宝喜欢在窗台或阳台上看风景、游戏,如果窗户上没有护网,孩子容易扑空摔下,即使侥幸无碍,这份惊吓也是大人和孩子都“享受”不了的。
       对策:
       如果将宝宝放在大床上玩,床的两端最好有护栏,或者一边靠墙,没有遮拦的一边用被子、枕头挡一下,但一定要放稳,以防压住孩子。小床的栏杆间隔不要太宽,避免宝宝的头部伸出护栏后被卡住。另外,床要远离窗子、灯具、加热器以及能爬上去的家具。如果家里的空间比较大,也可把宝宝放在木地板上,或在地上铺上地毯,让他练习爬。宝宝坐在小车、高脚椅或其他较高的地方,身边最好有人看护。对那些事事独立,喜欢登高一试的宝宝,父母可用做游戏的方式,让宝宝知道这样做可能带来的危险。爸爸妈妈最好准备稳当安全的大小凳子,尽量不用折叠椅,保证宝宝的安全系数。还有,如果你的住宅是在一层以上,就应该装上护栏;阳台栏杆的间隔不可太大,以免宝宝穿过坠落。

磕伤

       一两岁的宝宝刚学会走路,跌跌撞撞的,却又不甘寂寞,喜欢到处走走,容易被桌子角、向内开的门或窗户等硬的角碰着,被和他身高差不多的家具磕着。
对策:使用安全角。在家具的边缘、有凸出部分的柜子、有尖角的窗户上加装防护设施,如圆弧角防护棉垫;给桌椅板凳的腿装上柔软材质的安全护角,就像市场上卖的卡通护角;窗户最好改成推拉的,尽量将孩子活动的空间弄得空旷些,不要在地上设置“绊脚石”,让宝宝生活在“玩具垃圾”里。
3岁以内的孩子身体的协调性还没发育好,就算他记得大人教过的事,身体动作也不能完全配合。所以爸爸妈妈一定不能嫌麻烦,一次次地现场指导,孩子才能真正记住。

触电

       对孩子来说,电源和插座真是太神奇了,一插上,灯亮了,电视屏幕上有声有图像了,在电脑上也能玩游戏了……它里面到底有什么,宝宝当然要探个究竟。
       对策:
       家里有小宝宝,最好使用安全插座,有安全盖板的那种,插座、插销要防护好,不用时可以用椅子挡一下,尽量不使用能随处移动的接线板。装修时,应将插座安装在比较高的位置,至少在1米以上,让宝宝摸不到。不让孩子玩电灯开关和拧灯泡,也不要让孩子拆弄家用电器。不要将电线随意散落在房间里,电线如果有破损的地方,应马上换掉。
       用知识武装宝宝的头脑,以故事的形式让宝宝明白电的危害一点不亚于“大灰狼”,形象的东西更能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带宝宝到医院看看被电击伤的病人,或许比对他说上千遍更有效。

烫伤

       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家庭中遭遇烧伤和烫伤的,有50%以上是儿童,尤其是3岁以下儿童。孩子不小心碰倒暖瓶、水壶、热粥、洗澡水等烫伤时有发生。
       对策:
       尽量让宝宝与热的东西“划清界限”。热水瓶应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如厨房里的桌子或高台上,煮熟的热粥、热汤也要放在高处。将厨房里的物品摆放整齐,不要随手乱扔,孩子一旦进入或不慎滑倒,就会造成身体摔伤或烫伤。当然,最好避免孩子进厨房。
饭菜摆上桌前,妈妈提醒孩子离开餐厅,以防莽撞的宝宝撞翻妈妈端着的刚出锅的热菜、热汤。吃饭时,把热汤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等温度适中,再放到孩子跟前。爸爸妈妈可以让宝宝适度感受“烫”的危险,如抓住他的小手,摸摸烫的杯子的外表,摸摸升起来的蒸汽,几次下来,他就知道这个东西是烫手的,就不会再乱抓了。

滑倒

装修房间时,有些爸爸妈妈喜欢用抛光的大理石铺地,它们光光的、亮亮的,透着华贵与新潮。然而,人走在上面,总有种滑滑的感觉,如果上面再滴上一点水,简直和走在冰上没什么两样。就是普通的光面通体砖,孩子走在上面也很容易摔跤。
       对策:
       即便是家里铺着木地板,厨房也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地砖。当它们沾上水渍及油渍时,地面就很湿滑。所以,妈妈应事先规划好一个安全路线,防止宝宝溜进厨房。
       卫生间的地面使用防滑瓷砖,也难免宝宝不会滑倒。所以,在洗脸盆、浴缸附近,铺上橡胶地垫,能有效保护宝宝。卫生间的台子边缘如果是直角的,要加装圆弧角型防护棉垫,以免宝宝滑倒时受伤。有一种止滑垫不错,妈妈可买来黏贴在宝宝的鞋底上;另外,为孩子选防滑底的鞋,能起到保护作用;也可在地上贴止滑条。

利器

       剪刀、刀子、筷子、牙签一类的东西,经常要用,藏起来也不方便,就更要对孩子强调危险性。玻璃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如果宝宝不留神用东西弄碎了书柜、大衣柜、镜子的玻璃,或把小玻璃瓶、玻璃杯等掉到地上摔碎,玻璃瞬间就变成利器,划破皮肤,造成伤害。
       对策:对于这些有可能伤着宝宝的日用品,父母不妨虚张声势,比如假装自己的手被刀、剪刺一下、割一下,然后大呼小叫:“哎哟痛啊,出血啦——”,并做出愁眉苦脸很痛苦的样子,孩子就会觉得这个东西很可怕。一岁以上的宝宝可以尝试用筷子,但父母不能离开他的左右,别忘了提醒孩子不能拿着跑动,两岁半以下的宝宝最好不拿着类似筷子的长东西走动,以防摔倒时戳着。
两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学着使用剪刀,但那一定是儿童专用的安全剪刀,使用时也要有大人在他身边。尽量不让四岁以下的孩子与玻璃杯、玻璃瓶,瓷的碗、勺一类的东西单独亲密接触。宝宝喜欢听敲击这些物品时发出的声音,你可以把它们换成塑料的或木制的,这样就比较安全了。

药物

如今不少厂家把药物做得很精致,给孩子吃的药口感也很好,形状也好看,比如有一种退烧药外形是彩色的袖珍迷你小球球,甜甜的很好吃。正是这个原因,使一些孩子很喜欢吃药,于是,吃过量的药或吃错药的事情时有发生。
       对策:       
       对四岁以下的小宝宝说清楚,药不是糖,即便好吃,也只能在生病的时候吃。否则会中毒晕倒,父母可以通过游戏让宝宝明白药物中毒的危害,加深宝宝的印象。
如果孩子开始认字了,父母可和孩子一起认药瓶上的药名、有效时间、使用量及禁忌症,这些对能认识简单的字的孩子很有效。药物一定要放在柜子里收好,或放到比较高的地方,尽量远离孩子的视线。另外,对洗洁精、消毒水、“必噗”、卫生间清洁剂等物品,也要收好。

缠绕

        孩子对绳子一类的东西很好奇,在自己身上缠来缠去,可一旦勒住孩子手脚自己又无法解脱,就容易造成局部缺血坏死;如果将绳子套在脖子上就更能把父母吓得大呼小叫。
对策:将家里所有窗帘绳缠起来或干脆取消,不给孩子玩绳子提供可能。有的孩子喜欢用线、绳子捆绑一些东西,这时你要给孩子打打预防针:只能捆物不能缠自己。也可用胶布代替绳子。

窒息

孩子把珠子、扣子、干燥剂、花生米、枣核等放入嘴中“品尝”,结果误入气管。有个别孩子吃东西时说话、笑、哭、跑等,均易造成气管异物,引起窒息。
       对策:三岁以下的宝宝,最好不玩这些细小的东西,如果发生意外,应立即将孩子倒立、拍背,能将气管中的异物吐出。稍稍拖延,都有生命危险。小婴儿要防被枕头、被子等闷住。家长睡眠时要防压了孩子。不要让孩子把整个脑袋伸进塑料袋内,或把被子、床单等蒙在头上,一旦引起窒息,就比较麻烦。告诉孩子,家中柜子、箱子不是藏身之地,否则躲进去出不来,也会造成窒息,就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建议

编辑

       1.任何时候都对孩子满怀希望;
       2.经常了解孩子喜欢什么,让孩子感到在家里很快乐;
       3.经常鼓励孩子,当孩子遇到失败的时候,不要泼冷水;
       4.要求孩子做到的,父母首先做到;
       5.父母不在孩子面前争吵;
       6.不对孩子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坏话;
       7.能向孩子承认自己的错误;
       8.不在别人面前数落孩子;
       9.当别人指出孩子的缺点时,不护短;
       10.正确面对孩子的“为什么”,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11.经常带孩子到大自然中去玩;
       12.每天都给孩子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13.每天带孩子到户外活动;
       14.鼓励孩子主动做事,即使失败了,也认为是值得的;
       15.经常和孩子讨论各种问题,加强双方思想情感的沟通和交流;
       16.孩子有话对你说时,不管你多忙也要耐心倾听;
       17.批评孩子时,允许孩子辩解和反驳;
       18.不对孩子说“就你笨,什么都不会做”之类的话;
       19.一般不强迫孩子,给孩子自己选择和判断的机会;
       20.对孩子许诺的事,说到做到;
       21.欢迎孩子的小伙伴来家里玩;
       22.注意孩子的情绪变化,了解其心理需求;
       23.在家里,给孩子一块属于自己的天地;
       24.给孩子买玩具不宜过多和过于高档;
       25.不要动不动就恐吓孩子;
       26.经常与老师保持联系;
       27.家里有大事,尽量征求孩子的意见;
       28.孩子犯错误时,不要与孩子算陈年老账;
       29.不要纵容孩子的攀比心理;
       30.不要对孩子不闻不问或放任自流。

好处

亲子教育课程在儿童成长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亲子教育课程设计时是以孩子为主体,父母为主导,家庭为单位而进行的。亲子教育课程中不仅仅有情感交流,还要有心智发展、社会活动、兴趣培养和认知活动。亲子游戏在亲子教育课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亲子教育课程以让孩子们在游戏的过程中体验到学习的乐趣为目的。 亲子教育课程要随着幼儿的发展制定,具有很强的年龄性,是根据孩子的不同年龄特征而制定的。同时亲子教育课程的内容和方式都要不断的变化,以便吸引宝宝们注意力,提高他们上课的兴趣。亲子教育课程内容包含的很全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吧!

       1、增加灵巧性:启发潜能的游戏和运动,都能训练孩子的灵巧性,锻炼他们的身体机能,增强协调能力。
       2 、增强记忆力:在启发孩子的潜能过程中,孩子的记忆力也在慢慢增强。记忆是知识的宝库,有了记忆,智力才能不断发展,知识才能不断积累。
       3 、社交能力:社交能力当然也是可以从小抓起的,利用开发潜能的机会,让宝宝也有他的小小社交圈吧。
       4、创造才能:利用游戏发展孩子的创造才能和探索精神,孩子对这个世界总是好奇的,就让他们去“冒险”吧。
       5 、艺术能力:爸爸妈妈要相信一点:艺术能力不是天生的,开发潜能的游戏也可发展孩子的艺术能力。
       6、快乐:有趣健康的游戏可以给予孩子无穷的快乐,这对他们的成长非常有益。
       7、增加知识:潜能开发过程中,孩子会慢慢对身边的事物一一认知与体验,可增长他们的知识。
       8 、健全性格:健康的潜能开发活动,对培养孩子健全的性格是非常好的途径。
各种潜能开发活动,对还一片懵懂的孩子来说,就象经历一次感官交响曲,他看到的和听到的东西会使他安静、兴奋、满意、或享受,并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敏锐的感官机能。
潜能开发活动是孩子获得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向他们传授知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种训练和游戏是孩子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年幼无知的孩子说来,生活中的一切都需要学习,生活中的一切又是学习。
       总而言之,在开发潜能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开发宝宝的智力,让宝宝从小就朝着聪明健康的方向大步迈进。

代表

 东子

       东子,本名范景宇,一个富有传奇经历的教育专家、心理专家、畅销书作家,“父亲教育”和“快乐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2009年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家教作家之一。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和亲子教育研究20年来,出版《做父亲的幸福》等著作30余部,累计销量超过120万册。应邀为上海、青岛、北京、济南、杭州、长春、 合肥、大连、长沙、广州、南京、重庆、天津、沈阳、海口、西安等100多个城市作亲子讲座1000多场。
       东子用自己独创的教育理念,使女儿范姜国一边玩边学,3年半读完小学,两年半读完初中,不满13岁上高中,不到14岁已出版3部畅销书,且玩出了一个“品行好、能力强、分数高”的“三好学生”。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海内外的800多家媒体报道过东子的教育理念和教子经验。
兼任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委员会理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员、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会员、团中央青少年研       究人才库专家、全国妇联家庭教育专家团专家等多种社会职务。
       董进宇博士

我国著名亲子教育专家、著名人生激励导师、成功学教育专家,中国国际家庭教育

论坛形象大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是国内最早推广“学习型家庭”理念的人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做个别辅导的心理咨询专家。他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已被中国越来越多的家庭接受、认可和应用,被众多的媒体誉为“中国亲子关系第一人”。

       董进宇博士在总结自己成长道路的基础上,摸索出一套“教育成功学理论”——董博士1+1家庭系统解决方案,主要由《家长突围》《唤醒巨人》组成。如今,这些理论已成为董进宇博士逐步形成的“教育理论”的一部分,这一理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老师接受、认可、传播应用,成为一条科学有效的教育之路。
       贾力教授
       国家级心理咨询师
       企业高级培训师
       中国韦尔奇管理咨询公司总教练
       大陆关系关系和亲子教育专业教练
       王莉老师
       国家级心理咨询师
       大陆关系关系和亲子教育专业教练
       济南人本之道家长俱乐部高级教练
       罗明简介
       罗明,(罗铭)男,汉族,陕西渭南人。中国成功学研究网创始人,陕西省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员,渭南作协会员,渭南市中小企业协会会员,渭南市社科联成功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渭南临渭区教育学会会员。成功素质教育最早提出者与推广者,感恩教育研究者与推广者,成功教育创始人,挫折教育创始人,吃苦教育创始人,潜心研究成功学、心理学、《易经》、教育学等书籍,把外国的成功学批判的继承下来,和中国人的成功思想结合起来,研究适应于中国人的成功学。1998年拜师学习孙启舜教授的成功学 ,2004年举办成功素质训练营,魔鬼成功素质训练营,2006年拜师学习陈安之成功学, 2006年创立成功学研究会,并创立《成功学研究网》,在《陕西日报》、《教师报》、《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报》、很多的网站发表文章800余篇,有2篇成功学论文获国家级奖项。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成功学作品4篇。代表作有著作《挑战人生》、论文《罗明成功学》、《素质教育需要成功学》、《我建议中小学开设成功学课程》,散文《孝义梨花赋》、《仙人掌》。作者以极大的热情去研究成功学,去传播成功学,愿意以微薄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走向成功,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研究成果及作品
       《成功学与当代素质教育》 、《成功教育》、《感恩教育》、《挑战人生》、《罗明成功学》、《成功素质教育》、《基础教育需要成功学》、《素质教育需要成功学》、《中学生成功学》《大学生成功学》《规划人生》。
       研究课题
       1、成功学与当代素质教育
       2、成功教育、成功素质教育
       3、感恩教育
       4、中考高考成功经验研究
       5、创业教育
       6、亲子教育
       演讲培训课题
       1 挑战高考 高考成功学 高考总动员 高考心理辅导 中考成功学 中考总动员 挑战中考 中考成功之路
       2、感恩教育
       3、 如何活的更好
       4、快乐的人生
       5、大学生成功学 规划人生
       6、创业教育
       7、亲子教育
       人生理想 在最短的时间 ,研究宣传成功学,让每位中国人都能学会成功学,帮助最多人成功,使得悲观者找回希望,平凡者变得优秀,成功者更加卓越,从而使他们获得成长、财富、地位、快乐和幸福,使中国成为21世纪第一强国!!!
       王占伟老师
       亲子关系和谐坊创始人,柒和关系系统创始人,在2012年全国青年培训师大奖赛中,以全国亲子教育第一名的身份,获得全国青年讲师50强荣誉称号。
       在高考战神王金战老师‘只要方法得当,每个孩子都能成为英才’的教育理念引领下,走近了王金战老师创办的宽高教育,追随王金战老师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探索每个高考奇迹背后英雄教师的方法和理念,并陪伴王老师走过大大小小十多座城市,传授先进的教育思想,帮助更广大的学生家长走出困境,走向辉煌。
       深受王金战老师教导:从一楼到二楼没有台阶谁也上不去,有了合理的铺垫谁都上得来;让马和牛赛跑,最后牛输了,不是牛的无能,而是安排比赛人的无知;要想地里不长草,最有效的方式是种满庄稼;只要是智力正常的孩子,都有考上重点大学的潜质……
       成长速度直线上升。
       当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得到王占伟的帮助,恢复往日和谐友好,并逐渐走向优秀的时候;柒哥王占伟又遇到了人生当中最重要的导师,亲子关系第一人董进宇博士。董进宇博士在亲子关系、夫妻关系、个人成长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带领学生们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教育方法,以及推出适合中国当代教育体制下的家长和学生的训练课程。
       在追随董进宇博士的步伐,学习家长训练营的课程,学习‘世界上最重要的三堂课’后,人生有了更大的感悟,在亲子教育、个人成长上有了更高的认识。
       实现了飞跃的成长。
       创办了‘亲子关系和谐坊’,吸收众多教育名家的理念,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件,运用幽默、风趣的表达风格,以服务每个需要帮助的家庭为己任,通过一线的教育团队展开、推广。
       几千例家庭咨询、六千多位孩子家长,深得王占伟老师指导,恢复往日风光。
       曾用半个小时,让一个目光呆滞的孩子,变得眼神闪闪发光,令家长百思不得其解;
       曾用两个小时,让一个准备放弃中考的孩子,顺利考入重点高中;
       曾让一位四五年没听到孩子和自己好好说话的妈妈,收到了“妈妈今天不用来接我了,你亲爱的宝贝”;
       曾让一位迷失方向的母亲找回了亲子的温暖;
       … …
       王占伟老师是一位深受家长欢迎的著名家庭教育专家,应邀在全国各地进行家教报告会的演讲;无数的家庭因他的辅导而改善了亲子间的关系,使孩子明确了人生目标,引发出巨大的学习动力。
他的讲座幽默风趣、生动具体、贴近生活,用大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启迪我们家长,引领我们家长正确地爱孩子,正确地与孩子沟通!从而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在快乐中生活!
       主要作品:
       《父母做对才不累》——亲子沟通宝典(6DVD)
       《好父母之道》(2DVD)

开展

编辑

       亲子教育主要通过亲子沟通、亲子活动、亲子阅读、亲子游戏等具体形式开展。
亲子沟通,掌握正确的亲子沟通方法,不仅能够建立父母与孩子的良好关系,还能指引孩子的人格朝健康完整的方向发展。进行亲子沟通时要注意学会接纳孩子、真正地去“听”孩子说话、分享自己的感受、加强身体语言。
       亲子活动,父母和孩子共同参加群体亲子活动,可以从小建立孩子的社交圈。亲子活动一般分为私人组织发起的小型活动和早教机构举办的专业活动。由早教机构举办的亲子活动,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设置活动内容,更加科学专业,大部分早教机构每月都会开展小型活动,如宝宝爬行比赛、亲子阅读会、生日会、亲子运动嘉年华、圣诞派对等,权威的早教机构还会举办大型的早教亲子活动,如金宝贝每年举办的国际音乐节、宝宝运动会、水晶鞋舞会、全国大型巡回育儿讲座等。
       亲子阅读,从出生就可以开始进行,循序渐进给孩子挑选适合的图书进行亲子阅读,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亲子游戏,在家中就可以开展,不仅能培养父母和孩子的亲密关系,也是锻炼孩子体能、促进孩子感官发育的有效途径。

教育法

教导他关怀别人

       快乐的孩子需要能感受到自己与别人有某些有意义的连结,了解到他对别人的意义。要发展这种感觉,可以帮助孩子多与他人接触。你可以和孩子一起整理一些旧玩具,和他一起捐给慈善团体,帮助无家可归的孩子。也可以鼓励孩子在学校参与一些义工活动。专家指出,即使在很小的年龄,都能从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快乐。并养成喜欢助人的习惯。
       鼓励他多运动
       陪你的孩子玩球、骑脚踏车、游泳…,多运动不但可以锻鍊孩子的体能,也会让他变得更开朗。保持动态生活可以适度缓解孩子的压力与情绪,并且让孩子喜欢自己,拥有较正面的身体形象,并从运动中发现乐趣与成就感。
       给孩子随性玩耍的时间,不要把生活安排得太有规则
美国儿童教育学者汤姆斯、阿姆斯壮指出,自由玩耍比有计划性的活动,对学龄前的孩子来说更为健康有益。父母要避免将孩子的时间塞满各种活动、。所有的孩子都需要有一些无所事事,随性玩耍的时间。
       笑口常开
       常和孩子说说笑话、一起编些好笑的歌,和你的孩子一起开怀大笑,对你和孩子都有益处。光是大笑,就是很好的运动。
       有创意的赞美
       当孩子表现很好时,不要只是说:“很好”。赞美要具体一些,说出细节,指出有哪些地方让人印象深刻,或是比上次表现更好,例如,“你今天主动跟警卫伯伯说早安,真的很有礼貌”。不过,赞美时也要注意,不要养成孩子错误的期待。有些父母会用礼物或金钱奖赏孩子,让孩子把重点都放在可以获得哪些报酬上,而不是良好的行为上。父母应该让孩子自己发现,完成一件事情所带来的满足与成就感,而不是用物质报酬来奖赏他。
       健康的饮食,不仅让孩子身体健康,也能让孩子的情绪较稳定。不论是正餐或点心,尽量遵循健康原则,例如:低脂、低糖、新鲜、均衡的饮食。

教育误区

决策替代――为孩子做了大部分甚至所有的决定,导致孩子没有决策习惯,成为无主见的孩子。 人格替代――把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标准转化为对孩子的要求,使得孩子成为自己的人格奴隶。 应试帮凶――坚定地帮助学校绑牢孩子所有时间与精力满足考试需要,忽略了孩子的多元见识与爱好,让孩子慢慢失去了自我。 压力缺失――缺少给孩子施加适度的内在压力的游戏、见识、特定任务项目,以实现适当的潜力发挥与新自我认知。 自然角色――缺少在教养孩子中父母自觉的与有计划的角色分工,使得孩子均衡地拥有表现空间与遵守规矩的双重意识。 社交偏差――建立孩子交往的同龄伙伴圈子,使其拥有同龄人心理社会,并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始终保证适度的对外社会交往与承担适当的社会任务。 行动抽离――鼓励孩子在行动中尝试、反思、总结、提升的模式,而非圈养与空想的模式,使孩子透过体验,获得带有自身知识特征的自我强化。 欠缺规矩――大部分家长只满足于或者只知道让孩子生活在亲友规则、私人化熟人规则中,而未提供适当的职业化熟人与陌生人规则的训练。

2016年五一放假时间

婚姻学堂阅读(2269)

  2016五一放假时间

  201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 、5月1日(星期日)、5月2日(星期一) ,共休3天。

  2016五一高速免费时间

  2016年劳动节过路费免费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0:00-2016年5月2日24:00,共3天。

  2016年全年具体放假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探望权

婚姻学堂阅读(1951)

  配偶在生有子女后离婚的,子女一般由配偶一方直接抚养。为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减少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同时也为了保障父母的感情利益,赋予父母一方探望权是很有必要的。新修改的婚姻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配偶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根据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一方或者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的形式是多样的,探望的方式包括逗留式和看望式两种。逗留式探望是在约定或判令的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而看望式探望时间短暂,方式灵活,但不利于探望人同子女的深入交流。我们应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探望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探望的内容。探望人如果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生活、居住条件,具有在短时间内抚养、教育的经济收入和行为能力的,可以采取逗留的探望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学堂阅读(2044)

婚姻法

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共分为六章包括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家暴遗弃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共五十一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小三劝退师

婚姻学堂阅读(1765)

小三劝退师,又称婚姻咨询师,能进行“婚外情处理”,离间计、经济利诱……他们身怀三十六计来帮大奶“劝退”小三。整个“婚姻状况咨询”到“婚外情处理”,他们根据难易程度,收费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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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小三劝退师又名婚姻咨询师,工作进行“婚外情处理”收费而定据难易程度

服务内容

“针对外遇矫治服务,具体费用根据服务难易程度而定,从10万元到三四十万元都有。”

“团队成员中有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等。而成本开支主要包括三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期间吃、喝等活动费;还有就是对第三方投入的费用。”而什么是第三方投入费,瑜峰解释道,就是在“劝退”第三者的过程中,有专人去与“第三者”交朋友,而在结交的过程中可能会投入的费用。
婚外情处理机构在“劝退” 第三者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兵法”。对两地分居型采用移位法、对性生活不和谐型采用移厌法、对沟通不畅型采用移情法等等。

团队

“团队成员中有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等。而成本开支主要包括三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期间吃、喝等活动费;还有就是对第三方投入的费用。”而什么是第三方投入费,瑜峰解释道,就是在“劝退”第三者的过程中,有专人去与“第三者”交朋友,而在结交的过程中可能会投入的费用。

收费

婚姻咨询每小时四五百“外遇矫治”高达几十万“我们的服务项目有婚姻维护、维权,情感疏导,外遇矫治等。普通的婚姻咨询师收费400元/小时,首席咨询师收费500元/小时。”重庆家里家外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费类别上,除了按小时收费外,还有协议收费。
“主要针对外遇矫治服务,具体费用根据服务难易程度而定,从10万元到三四十万元的都有,协议收费均为提供服务前一次性收费。”上述婚姻服务中心的首席心理咨询师瑜峰还说,全市有20多家相似机构,但是多数只能做婚姻咨询,只有他们能提供婚外情打包服务,也就是“劝退”小三的服务。

利润

成本与利润四六开交10万有4万用于服务开支“一天最多的时候能接到200多个咨询需求,其中有20多个是咨询婚外恋的,而真正需要提供‘劝退’服务的,一年大概有三四十单。”瑜峰说,能接到这些单子,基本不需要自己推广,多数都是“大奶”主动找上门来。
而“天价”的服务费背后的利润分成,瑜峰说,四成为成本,六成为利润。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花了10万元要求进行“劝退”服务,有4万是成功“劝退”第三者所花的费用,6万是机构所获得的利润。
“团队成员中有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等。而成本开支主要包括三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期间吃、喝等活动费;还有就是对第三方投入的费用。”而什么是第三方投入费,瑜峰解释道,就是在“劝退”第三者的过程中,有专人去与“第三者”交朋友,而在结交的过程中可能会投入的费用。
派专人结交第三者有一整套“兵法”来“劝退”
记者采访中发现,婚外情处理机构在“劝退” 第三者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兵法”,应对不同的婚姻状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对两地分居型采用移位法、对性生活不和谐型采用移厌法、对沟通不畅型采用移情法等等。

工作方法

“小三劝退师”的产生,是市场需求作用的结果。然而,每一个新兴职业和新兴行业的出现,都存在一定的发展风险,如果不及时规范,就会产生各种难以预期的问题。同时,由于工作内容的特殊,在“劝退小三”的过程中中很可能涉及到监听、跟踪,甚至是人身安全问题,随时有违反道德和触犯法律的风险和可能,需要因此从业者、相关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实,新兴行业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规范和约束。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要尽快根据“小三劝退师”的工作实际,制定从业标准和工作准则,规范其工作行为。同时,尽快落实对该行业的监管,并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此外,还可对“小三劝退师”进行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对每个从业者的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价,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专家观点

出现以婚姻家庭为经营业务的企业,涉嫌非法经营,委托方和企业方都需要慎重行事。
潘书鸿说,企业在工商注册后,向社会民众提供社会公共事务、法律事务等,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涉及侵犯当事人隐私。当下,中国具有婚姻调节权的多是社区居委会,司法行政机关下设的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等有权机构。企业用市场经营行为参与这个问题,他怀疑涉及非法经营,涉及违法犯罪等问题。
上海大学社会学专家胡申生则认为,社会出现“小三劝退师”很荒唐,有哗众取宠的噱头。企业打着“劝退小三”只是幌子,赚钱才是真实的意图。“小三”往往是隐蔽方,正室发现丈夫有“小三”,通过企业介入劝退,采取手段和方法是不是法律允许范围内,值得探讨。

分离咨询请加:18601738325  (同微信号)

无效婚姻

婚姻学堂阅读(1576)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二)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要对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处理,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予以确认。

  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如果通过行政程序确认婚姻效力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申请后,对已办理结婚登记应依法作出是否有效的决定。在查明有无效婚姻的情形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结婚登记,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

  如果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效婚姻由于违反婚姻的强行性、禁止性规定,不利于婚姻法的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此干预,限制当事人对起诉权的处分,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所受理的离婚案件确属无效婚姻的,应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论是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还是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审理发现婚姻无效情形的,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纠纷时,人民法院都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是否仍然可以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争议,认识也不统一。我们认为,法院应予受理,因为这一是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二是对先前存在的社会关系做了一个法律上的定性与评价,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为相关问题的解决奠定基础。由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人身为基础的,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法律继续加以追究的必要性不够充分,法院对此类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在实践上应予限制。为更好地贯彻婚姻法,统一认识,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解释(二)》第6条对诉讼主体做了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因为离婚是以原有婚姻关系合法存在为前提,无效的婚姻谈不上离婚。本案所涉及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违法婚姻,当然自始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外,按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二)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要对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处理,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予以确认。

  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如果通过行政程序确认婚姻效力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申请后,对已办理结婚登记应依法作出是否有效的决定。在查明有无效婚姻的情形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结婚登记,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

  如果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效婚姻由于违反婚姻的强行性、禁止性规定,不利于婚姻法的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此干预,限制当事人对起诉权的处分,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所受理的离婚案件确属无效婚姻的,应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论是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还是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审理发现婚姻无效情形的,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纠纷时,人民法院都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是否仍然可以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争议,认识也不统一。我们认为,法院应予受理,因为这一是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二是对先前存在的社会关系做了一个法律上的定性与评价,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为相关问题的解决奠定基础。由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人身为基础的,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法律继续加以追究的必要性不够充分,法院对此类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在实践上应予限制。为更好地贯彻婚姻法,统一认识,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解释(二)》第6条对诉讼主体做了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因为离婚是以原有婚姻关系合法存在为前提,无效的婚姻谈不上离婚。本案所涉及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违法婚姻,当然自始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外,按共同共有处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

可撤销婚姻

婚姻学堂阅读(1353)

(一)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自由是其应有之义,因而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思。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本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受到加害的威胁而产生恐惧,从而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基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并且享有撤销权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撤销权人自行决定。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现存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被撤销则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2)须有胁迫的行为,即胁迫人须有以加害威胁被胁迫人的行为,并达到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3)胁迫须具有违法性,包括目的非法和手段非法;(4)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请求撤销的程序

可撤销的婚姻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能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的,其婚姻效力并不消灭。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向相对人作出。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撤销;也可依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或普通程序予以撤销。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时,应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

为了促使请求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利,避免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须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若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权利则归于消灭。该期间性质为除斥期间,因而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一)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自由是其应有之义,因而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思。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本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受到加害的威胁而产生恐惧,从而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基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并且享有撤销权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撤销权人自行决定。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现存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被撤销则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2)须有胁迫的行为,即胁迫人须有以加害威胁被胁迫人的行为,并达到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3)胁迫须具有违法性,包括目的非法和手段非法;(4)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请求撤销的程序

可撤销的婚姻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能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的,其婚姻效力并不消灭。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向相对人作出。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撤销;也可依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或普通程序予以撤销。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时,应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

为了促使请求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利,避免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须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若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权利则归于消灭。该期间性质为除斥期间,因而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协议离婚

婚姻学堂阅读(1241)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因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程序

婚姻学堂阅读(729)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婚姻法

婚姻学堂阅读(1033)

  中华人民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发布日期:2001-4-28

  执行日期:2001-4-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诉讼离婚

婚姻学堂阅读(788)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事实婚姻,则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进行离婚。

结婚

婚姻学堂阅读(6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它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确立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特殊保护

婚姻学堂阅读(670)

  1.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一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以保护军人的利益,维护人民军队的稳定。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军官和士兵,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和在部队中不具有军籍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均不属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一方。双方都是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不适用此规定,仍适用一般法定离婚事由加以处理。

  如果由于军人一方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又屡教不改或其他情形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使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又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准予离婚。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指下述两种情况:(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不动产登记

婚姻学堂阅读(602)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登记的定义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责任

  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国不动产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须具备以下要件:

  (1)存在登记错误。所谓登记错误是指除了登记申请人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尽到了审查职责之外的情况,都属于登记错误。

  (2)存在损害事实。所谓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某种不利益的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侵权赔偿责任构成的前提,“无损害即无赔偿”。

  (3)损害事实与登记错误之间有因果关系。

  4、登记机关赔偿范围及其追偿。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根据当事人因登记错误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主权利受损害的赔偿、利息及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费用,如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费用,进行诉讼的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