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人的一生至少应该谈三次恋爱。第一次懵懂,第二次刻骨,第三次一生。

懵懂初恋应该发生在中学时期,不过这个时候大多数学校是禁止谈恋爱的,于是早恋一词应运而生。第一次心动,第一次害羞,第一次为一个人而开心或哭泣,它的青涩让我们小心翼翼,一路走的跌跌撞撞、。

刻骨热恋应该是在大学时期,这个时候,我们有了充足的自由时间,可以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逛街,一起旅游,一起看电影,一起听演唱会……一起做太多的事情了。相比较第一次恋爱时的无知,我们对爱情已经有了专属自己的独到认识和感受。也许是第一次的半途而废,教会了我们珍惜的可贵。

这时的我们,在爱情里是拼尽全力,我们变得善解人意,可以忍受对方的缺点,可以原谅对方的错误,可以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因为我们已经知道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了。然而不经历分手的恋爱不算是真爱,最终的结局,本来相爱的两个人却走到了分道扬镳的路口。

一生挚恋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来临了,它来的那么自然,来的那么安静,来的那么让人舒服、正确。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正确的人。

我们经历了那么多,只为等待它的到来。不过还好,谢天谢地它来了,我们的人生也变得灿烂起来了。其实,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谈三次恋爱。

一生只和一个人恋爱、结婚、白头,这就是最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