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在三亚市商品街某工地发生一起殴打致死案件,根据警方披露的信息,当时妻子被调戏,丈夫愤怒将调戏者反杀,问题来了,这属于正当防卫吗?看看这个真实案例。
据悉,当时几位男子对陈某杰的妻子进行调戏,陈某杰与他们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几个男子使用了钢管、铁铲对铁铲进行殴打,情急之下,陈某杰右手持一把折叠式单刃小刀乱挥、乱捅,无意中将其中一位男子刺伤。
在紧要关头,有其他人员介入阻止这件事情发展下去,被刺伤的男子独自逃至工地的地下室,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而陈某杰也头部受伤。
后来,受害人家属将陈某杰告上法庭,但法院认为,陈某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无论是强度还是情节都已严重威胁到被告人陈某杰的生命安全,在整个案发过程中,被害人的侵害行为始终没有停止,陈某杰将其刺伤,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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