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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实践中,还是有很多人对离婚证的补办程序不甚了解,或者根本不知道可以进行补办。那么,离婚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呢?离婚证补办流程怎样呢?离婚证可以代补办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

  2、身份证

  3、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证补办流程怎样?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提交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注意: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三、离婚证可以代补办吗?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补办。

  离婚证丢失或以因其他原因,当事人需要补办离婚证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其中,委托书中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此外,受委托人还应当同时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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