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分享
用心经验

打破艾滋歧视更需公民精神

爱图集

  一个人洗衣做饭,一个人玩耍嬉戏……父母因艾滋病过世后,柳州市牛车坪村6岁的阿龙独自一人生活。父亲去世后,阿龙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阿龙也被挡在校门之外。“如今在艾滋病救助的工作中,所有的工作阻力,都是来自歧视。”柳州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科医生翁毓秋说。(29日《中国青年报》)


  艾滋病是一种残忍的疾病,通过药物治疗,这种疾病能得到一定的缓解,使艾滋病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但是对于那些无处不在的歧视观念,却制造了一层层心理障壁,夹裹着冷眼、躲避、诚惶诚恐,将艾滋病人妖魔化,像沉重而躲闪不及的铁鞭,带来沉重的心理病痛和精神折磨。这种“精神轰炸”比艾滋本身的杀伤力还要大。


  消除艾滋歧视,人们已经在积极行动。比如中央领导曾多次在“世界艾滋病日”和春节探望艾滋病人。还有一些普通的公民行动,比如宁夏青少年积极原创艾滋病反歧视短信,三水劳教所HIV专管大队的干警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顶着随时可能发生的职业暴露风险,与艾滋病感染者打交道等,令人感动。


  可在整个人群中,这种做法还略显稀缺,特别是一旦发现艾滋病人的时候,尽管有些人平时谈得头头是道,但依然容易跌入过分自私的怪圈,淡忘了起码的“皮肤接触不传染艾滋”的常识,而将艾滋病人打入另册。为了打破这种顽劣惯性,需要积极倡导公民精神。


  也就是说,对待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观念滞后、不良现象,普通公民仅仅满足于口头谈论和坐而论道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更应站在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及社会发展高度去认识,用自我力量努力推动观念进步,用个体行动为社会的点滴改变推波助澜,用超前的观念之灯为迷路中的人们送去温暖的光亮。这时,我们可能会牺牲一些时间和利益,受到一些非议,甚至会被排斥,但这有什么呢?只要我们的行动改善了被歧视者的不良境遇,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欣慰的呢?


  公民精神日益成为了社会主流精神,诸多公共事件中都闪烁着公民精神。罗彩霞事件、张悟本事件等,都引起了网民和社会的强烈关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可以说,社会的进步发展,清晰地见证了公民参与的坚韧推动力,也见证了中国公民精神的不断成长。


  我们也应该将这种公民精神倾注到反艾滋歧视中,将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不断推向新高度。

内容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找资源联系: (复制)婚姻学堂 » 打破艾滋歧视更需公民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