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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140多万的婚房没我的份,越想越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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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140多万的婚房没我的份,越想越心寒

广秀老师:

很喜欢看你的博客。有一件事想问问您,我和男友感情不错,当初为了他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但是近来却因为房子的事情频频争吵。

是这样的,他父母给他首付买房子,房子总价是130万,父母给90万,剩下的40万由他来月供,我不用出钱。这既是婚房,也是婚前财产,也就是说,房子不写我名字是合理的。

但是我心里很不平衡,首先,这是婚房,我的婚姻﹑青春都在这所房子里度过,而我却没有份,将来如果有什么事情,一点保障都没有,我能不寒心吗?其次,我周围一些朋友也是这种情形,房子却愿意算作两个人的,我一比肯定不平衡。

也和他说过,他说真没办法,他的钱愿意给我,但是父母的钱他做不了主。总之,就是拒绝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很失望,觉得自己不值,后悔!

我们俩都知道,没有谁对谁错,他没错,我也没错,只是双方都达不到对方的预期。吵架﹑失望……请您指点!

cici

【答复】:

为了答复cici的问题,我专门上网查阅了《2010年新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根据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和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内容,这套价值130万的房产由 cici男友的父母出资90万,剩余40万由她男友来供,再加上他俩目前尚未结婚,这套婚房确实属于她男友的个人财产,不在房产证上署cici的名字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cicii不计较房子的署名,顺利跟男友结婚,就算房产证上没她的名字,她对房子还是有部分产权的。因为婚后承担的40万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是共同债务),有权利就会有义务,除非 cici不工作,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即便是这样,万一离婚时也会考虑弱者而给予适当的补贴。

如果婚前cici特别在意署名,除非男友的父母明确表示这套婚房是赠予他们双方的,才有可能。

目前,cici男友的父母并无赠予双方的意图,cici单凭俩人的感情,在尚未结婚的情况下,自己分文 未出,就要求男友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试图把这套巨额婚房变为共同财产是不合法和强人所难的。

Cici感到委屈的是:“这是婚房,我的婚姻﹑青春都在这所房子里度过,而我却没有份,将来如果有什么事情,一点保障都没有。我能不寒心吗?”

问题是:如果结婚,男友的婚姻﹑青春同样都在这所房子里度过,两人的付出是对等的,谈不上谁欠谁和寒心的问题。但这套房子耗尽了他父母大半生的积蓄;又由他来承担月供,真有什么事情,就该就事论事,依法处置.

Cici自以为:“没有谁对谁错,他没错,我也没错。”我觉得男友无错,因为他确实无权利将父母的90万送一半人情给女友,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擅自在房产证上属女友的名字;能看出他父母这么做,一方面是希望儿子婚姻幸福,另一方面也是未雨绸缪,防止巨额投入打水漂;Cici的错在于恃仗着男友对她的感情,对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动了贪念,继续吵下去,很容易两败俱伤甚至竹蓝打水.

Cici心头的一些委屈和不平可以理解;但要想把这套房子住踏实了,或者摆脱心中的忿恨不平,只能做如下选择:

第一: cici的父母愿意承担首付中的45万;并且 同意婚后和老公一起供房,这样,房子自然是双方的,且大家都心安。

第二:如果 cici的父母无力提供45万的房资, cici又想拥有房子的产权,那就努力在婚后跟老公一起供房,并且将公婆赞助的90万当成夫妻共同债务,设法还清。这样,这套房子自然是你俩的。

第三,在不具备工作能力,缺乏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做个通情达理的儿媳妇,设法讨得公婆的欢心,取得他们的信赖,让他们自觉自愿的出具赠予文书,也有可能将这套房子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如果上面的路都行不通, cici懂得珍惜并且善于经营婚姻,努力和老公双宿双栖、白头偕老,那么,这套婚房名义上是老公的,其实是两人和孩子一辈子共享的,cici和孩子都是这套房产的合法继承人,这也是获得保障的一条路。

以上,仅供参考(注:更多婚恋情感问题,可关注“广秀说男道女”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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