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生理有缺陷能否提出离婚

  精神病患者往往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承担对配偶和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国婚姻法是禁止尚未治愈的精神病患者结婚的。如果一方患有可以治愈的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法院一般先予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也可以根据实际婚姻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妻感情较好,结婚时间较长,双生有子女的,应该指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还是不离为好。但如果确定久治不愈,对方又坚决要求离婚,事实证明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也可准予离婚。但必须对患者的生活、医疗和监护问题作出妥善安排、以免发生意外。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不允许结婚的。如果一方结婚前隐瞒了这一情况,导致婚后夫妻感情破裂的,对方要求离婚,应当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