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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琐事引起纠纷法院一般不予离婚

  

  中国江苏网12月13日讯 婆媳同住真的是婚姻的“坟墓”吗?虽然“门不当户不对”,日子能过吗?请看下面报道。

  婆媳同住,不能忍

  小李和小宗去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两人一见如故,今年2月就选了个日子结婚了。可是甜蜜的日子没过上几天,矛盾就产生了。

  原来,一直上涨的房价使得小两口没能买上自己的房子单独住,婚后的两个人也一直是跟小宗的父母住在一起。小李是家中的独生女儿,在自己家中父母都舍不得让她干活。可小宗的父母却认为小李已经为人妻,应该干些家务、帮忙照顾家里。就这样,双方因为一些家务上的小事经常发生不愉快。加上小李的脾气也不是很好,双方甚至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夫妻俩结婚5个月时,在一次小宗父母说了小李两句之后,双方又吵了起来,小李一气之下,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就回到了娘家。小宗只得主动到岳父母家,想把妻子接回家。可是小李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因为房子的问题跟婆家闹得不开心,也想让女婿借此机会搬出来。几次三番的交涉之后,双方家庭闹得很不开心。小李回娘家两个月之后,居然收到了丈夫要求离婚的法庭传票。

  在法庭上,小李坚决认为他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她一再强调,只要小宗与父母分开来住,他们完全有和好的可能。近日,法院做出了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婚后的生活开始总是甜蜜的,为了支持小吕的工作,小熊还特地从市区搬到响水与丈夫共同生活。可是问题随之产生了,小熊从小娇生惯养,基本的家务事也做不好,小吕每天下班之后还得给妻子做饭、打扫卫生。看着只顾上网玩乐的老婆,自然心生不满。而小熊呢,对小吕的一些生活习惯怎么都看不顺眼,难免多说两句,让小吕又觉得老婆瞧不起他。时间一长,两人的矛盾不断,小熊干脆住回了盐城的娘家,小夫妻过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过了两年,两人的女儿出生了,但却没能让两人的感情再次升温。小孩子的身体不好,三天两头就要往医院跑;小吕认为是小熊没有照顾好孩子,而小熊又常常责备小吕的生活习惯会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就这样,两人为了孩子反而增添了不少争吵,甚至大打出手。

  终于,小吕一纸诉状将小熊告上了法庭,坚决要求离婚。小吕认为两人长期分居两地,且由于家庭背景差异较大,小熊长期不工作、完全依赖他人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小熊却希望小吕能够回心转意,并在庭审中表明愿意改正自己的行为,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妻子、合格的母亲。近日,盐都法院做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编后:婆媳同住真的是婚姻的“坟墓”吗?两个家庭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住到一起当然会有一定的矛盾发生;但是矛盾发生之后,以什么样的心态、什么样的方式来处理,往往会产生截然相反的结果。多一份谦让、多一份关怀,同住一片屋檐下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虽然“门当户对”的意识已经发生了改变,但“门不当户不对”的背后,往往是夫妻两人生活习惯、生活态度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已经结成夫妻的两人应该认识到家庭的重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努力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小熊却希望小吕能够回心转意,并在庭审中表明愿意改正自己的行为,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妻子、合格的母亲。近日,盐都法院做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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