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民和张倩网恋生情后结婚。婚后,张倩因为琐事和许民争吵回了娘家,随后生下一女。今年2月,许民将张倩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请求确认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经亲子鉴定,女儿的确不是许民亲生的。许民遂要求张倩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后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自愿调解协议,张倩一次性赔偿许民8000元,双方离婚。

  婚后才知道妻子结过婚

  在法庭上,27岁的许民讲述了他和张倩从相识到结婚,然后又闹崩的过程。2005年3月,许民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大他1岁的张倩,之后,两人见面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7年3月7日,他和张倩登记结婚了。婚后,许民和张倩两人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张倩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当年9月22日,许民的父母看见了让他们非常气愤的一幕:在梅山附近一家超市,张倩跟一个经常在他们那一带带客的黑车司机逛超市。许民说,他得知这一情况后,也气得头上直冒火,又和张倩大吵了一架。第二天早晨,张倩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家。

  许民还说,他在婚后才知道,原来张倩是结过婚的人。当初他们在网上相识时,张倩还没有离婚。而这些,张倩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他们见面以后,都没有告诉过他,他是婚后才知道的。他认为,张倩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犯了重婚罪。对此,张倩的律师说,张倩的确有过一次婚姻,那次婚姻始于2004年9月,而在2006年9月,张倩已经和以前的丈夫离婚了。张倩和许民是在2007年3月7日登记结婚的,所以张倩并没有重婚。结合张倩和别的男人逛超市的细节,许民认为,张倩是个水性扬花的女人,在私生活方面相当不检点,他怀疑张倩的女儿根本不是他亲生的,是和别的男人生的。许民坚决要求和张倩离婚,并要求张倩退还部分首饰,并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5万元,承担诉讼费用。

  孩子不是他亲生,女方愿赔钱

  “离婚我同意,但许民说的不是事实,孩子不是和别人生的,就是许民的”,张倩说许民太绝情,她回到娘家一个月后就生了小孩,她打电话给许民,许民不接,她又发短信给许民,许民也毫无回应。对此,许民说,他根本不知道张倩到哪去了,也联系不到她人,他请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真是自己的,那没话说。张倩对此表示同意。随后,双方带着孩子来到南京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采了血样。今年11月6日,鉴定结果出来了,张倩的孩子和许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见此,张倩哑口无言,而许民则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张倩承担鉴定费4520元。虽然做了对不起许民的事情,但张倩在财产分割上毫不手软。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说自己目前没有住房、没有工作,生活非常困难,要求许民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此外,自己户口在许民处,拆迁的时候,双方婚姻关系还在存续期,因此,她有权要求分割拆迁的财产和人口安置费用。

  对于张倩的要求,许民认为很过分,他说,他决不会给予一个背叛了他的女人任何经济帮助,但属于她的拆迁安置费用,还是会给她的。此外,许民还说,车子是他跟父母借了十几万买的,按理,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他还要让张倩跟他一起还债呢,怎么可能还跟她进行财产分割呢。许民的父母拿出了当时许民写的借条,以证明许民所言不虚。对此,张倩的律师不予认可。他认为,许民借这么大笔款项,张倩毫不知情,是应诉之后才知道的。而且,许民买车向父母借款并且打借条不符合常理,不排除许民是为了离婚分割财产而补的借条。因此,借条不应该被法庭采纳。见双方相持不下,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使得张倩认识到,在这个事情中,她是有过错的,理应承担大部分责任,而许民虽然没有过错,但再这样诉讼下去,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只会两败俱伤。最后,张倩表示,她婚前的财产都不要了,另外再补偿许民8000元,但这笔补偿款要等她拿到拆迁安置费的时候再付。许民也表示同意。双方还确认,孩子不是许民生的,所以由张倩自己抚养,许民跟父母借的钱,由许民自己偿还,诉讼费5080元,由许民负担。双方的婚姻纠纷,至此画上了句号。(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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