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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三年后起诉分家产

早前,一则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奇离婚纠纷备受瞩目。一对早年在内地结婚后移居香港,并于2006年在香港办理离婚的夫妇,“丈夫”于2009再次向内地法院提出离婚,并分割“妻子”财产。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案中“夫妇”关先生和萧女士,于1961年2月在广州荔湾区登记结婚,两人分别于1962年及1971年到港定居。

  2004年,因丈夫发生婚外情,萧女士在香港提出离婚,经多轮谈判,2006年7月签订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名下的财产进行估算分配,萧女士一次过支付了港币85万元给关先生。双方在香港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离婚后,关某也很快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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