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部分是女性。应该如何面对和看待“家暴”?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以暴力或强制力殴打、捆绑、侮辱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迫害残害的行为,致使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性等方面受到伤害或摧残。而妇女因为体力等方面处于弱势,经常成为家庭暴力中受害的一方。

  “家暴”已列入出警范畴

受害方应注意搜集重要证据

  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全国妇联、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范围。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家暴”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受理或立案,及时查处。本市也出台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对依法惩治“家暴”问题进一步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今后有关部门将依照新出台的意见和办法,对家庭中虐待老人、打老婆、打孩子情节严重者依法严管,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据市妇联有关人员介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参与对“家暴”的调解,可以根据受侵害妇女的请求,出具相关证明或者提供帮助。各级妇女联合会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将为受侵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帮助,并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的家庭暴力受侵害妇女提供必要的帮助。

  据介绍,遭遇“家暴”的一方,无论是起诉离婚还是要求公安机关处罚施暴者,都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就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专家提示受害者应该如何搜集证据。

  搜集证据方法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进行劝阻、调解,这样就有了相关的人证。

  2、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是日后起诉离婚的重要证据。

  3、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存好就医的诊断书、验伤报告、伤残鉴定和票据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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