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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不够坦诚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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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的在此修订让很多人都婚姻平等多多少少产生了不小的争议。其实婚姻法只在离婚的时候才能显示出它的作用和存在的意义,平常怎么会用的到呢。尤其是在性的方面,婚姻法当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夫妻间要有一定的性频率,这个大大的自由,大多不被用的上。

  

  夫妻之间不够坦诚的“性”

  一般的夫妻,在性的方面,都看得很紧。这种心理就像是监视一般,你不让我自由,我也不让你自由。就算两个人彼此已经毫无激情了,一方面,无法提振对于彼此的兴趣,另一方面,不能接受对方在婚外寻找解决途径。

  婚姻一旦成了牢笼,双方当中,至少有一方迟早就要背叛和伤害对方,就成了个坑!或者看在孩子或者一纸婚姻的份上,行动上不出轨,只是希望对方认账,觉得我为你受了好大一个委屈,错过了无数好的机会,都是为着怕伤害你。无数夫妻,走不出这个骗局。中国人不幸福,完全纠结在彼此都耗着,真真是冤家和怨偶。有时候,恨不得对方死了,自己才好重获自由。

  

  关于这个话题,也要归根于文化和习惯问题。外国人对于同样的问题理解就大大不同于中国人。国外,包括女的,所受的压力小得多,大家在性的方面,真实得多,自由得多。在国内,还是迫于文化的压力,各种盘根错结的关系,比较压抑。很多人还在做伪君子,不肯做真小人。在官场上,如果你是女性,除非你的能力真的特别强,不然的话,主动坐到领导的大腿上,升迁的机会还是要大得多。这个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心照不宣,这就是现实。这些情况说明了什么,性与婚姻,已经解除了早年的那种关联。早年的关联是什么?国家把性严格地规范在婚姻内。婚前和婚外,所有的性行为都违法。同性恋更不必说。而结婚离婚,又得组织上批准。所以,所有的性行为,实际都是官方行为。现在不同了,所有的性行为,都已经变成了个人行为、民间行为。别给了你自由,你不会用。捆住你的绳子已经解开了,而你还麻木在那里,动弹不得。

  

  在中国文化当中,恋的合法性来自于婚。没有婚的可能,恋是没有价值的,是不合理的,是玩笑。大家不给予认真的对待。所以在中国,作为一个有情的人,是很痛苦的。我们的婚恋文化、情感教育,都是需要改造的。这一种改造,首先应该从夫妻开始,把夫妻之间的性欺骗,改造成夫妻之间的性尊重,然后把这样一种模式推崇给下一代,这样的和谐相信在以后的婚姻当中会起到很良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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