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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要敢于向重男轻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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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尊女卑——这个几千年古老沉重的历史遗下的痼疾,现仍在侵害着成千上万的男女及家庭。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在我国男女平等”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已喊了70多年,并且现在已经写入了宪法。然而在事实上……

有两个男青年有过如下一段对话。一个问:“你想找什么样的老婆?”一个答:“既能够象我妈妈伺候我爸爸那样周到温顺,又最好能长得象栗原小卷。”回答可笑吗?实际上,这种择偶标准在男性中还是相当普遍的。这种标准,错就错在观念上,这是将女性放到了一个可悲的不平等的地位上。

观念上的不平等,必然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平等。在前面谈到的例子中,女性的不平等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作为丈夫,他一开始就认为女性是他的附属品。因此,在妻子受到欺侮后,他的第一个反应不是去安慰、理解、保护,而是马上感到自己的面子丢掉了,犹如自己的高级西装被别人弄破了、弄脏了一样,恼羞成怒;其次,作为受害者的她,在单位里也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作为女性,在工作调动上又领悟到了社会的歧视。尤为可悲的是,即使她本人最后的申诉,也恰恰融进了“男女不平等,天经地义”的陈腐观念。

“男女不平等”,作为一种落后的独立的社会意识,的确深深地植根于很多成年公民的潜意识中,并且还有延续的趋势。在一个幼儿电子琴教学班上,一名女童在回答妈妈谴责她的演奏不如一个男孩子时说:“那他还是个男孩儿呢!”可见,女不如男的意识,已经开始触及下一代了。

在追求男女平等上,有这样一首表现女性自尊自爱自强的诗歌,让我们想这首诗歌说的那样吧:

记住女性的尊严。

用不着呼天抢地,

用不着乞讨怜悯,

更用不着奴颜婢膝!

鼓起勇气,

手挽手我们站在一起。

[英]克利斯坦贝尔·潘克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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