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昆明呈贡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因为丈夫去世妻子欲完成试管婴儿遭到医院拒绝,并且试管婴儿是在女子丈夫生前夫妻两早已着手准备的事情,那么医院又有何利于拒绝呢?难道是怕引发纠纷惹麻烦上身?

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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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丈夫意外死亡,妻子被拒绝完成胚胎移植和生育的案件。

一对夫妇在2014年结婚后长期没有孩子,2020年去昆明一家医院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2021年8月,这对夫妇在准备冷冻胚胎移植时,丈夫一场车祸意外去世。同年9月,妻子去医院进行冷冻胚胎移植,被医院告知不合伦理。同时,她的丈夫已经去世,无法签署手术文件,因此医院无法进行后续的冷冻胚胎移植。妻子无奈只好将医院告上法庭,其间公婆现身同意继续进行胚胎移植。

法院认为,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并未违背原告配偶生前意愿。同时,医院知道配偶已经去世,但仍要求夫妻双方签字,侵犯了妻子的生育权。最终,法院裁定医院应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其妻子进行胚胎移植,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