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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有离婚协议吗

  夫妻双方在面对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应当果断选择离婚,给予对方自由的空间。离婚也不是仅凭当事人意思认可就可以,需要办理一定的离婚手续。那么离婚一定要有离婚协议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各位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一定要有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协议内容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二、离婚协议反悔怎么处理

  1、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这种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否则,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中未对财产分割协议做出规定的部分,则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案例一中,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屋赠与第三人(双方当事人之子),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该财产赠与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的约定。

  3、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反悔的处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赠与,但其与一般的赠与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为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只有在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离婚一定要有离婚协议吗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正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需要离婚协议书的,需要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

  2、要是有一方不愿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去法院起诉离婚,结果可能就是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而不是离婚协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是必须有的,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进行诉讼离婚,离婚协议并不是必要的,而是需要调解书或判决书。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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