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诉讼,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很大情况下不会判离,需要重新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离婚诉讼中的举证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 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 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二次起诉离婚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例如一方是否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