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有很多人都被弄得束手无措,那么对与一方不同意的起诉离婚真的无计可施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程序

  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2)、调解。

  3)、开庭审理。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