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天才选手老虎伍兹的“偷情门”引起一片哗然,他的妻子誓要与他离婚,他的身价也一路暴跌。我不关心老虎伍兹的私事,我只想展开关于“偷情”的讨论。在当今社会,男人认为在一段恋爱中并不存在法律义务,只有道德行为准则可以作为衡量的标准。已婚男人认为,结婚誓言仅仅是一个形式,在他们想要偷情的时候并不能对他们进行任何约束。当然,无可否认,也有女人是抱着这样的态度的。


  很多女人都无从辨认这个正与她约会的男人是否已婚,他们的脸上没有写着“已婚”二字,很多背着妻子偷情的男人甚至给自己编造了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以避免自己的“已婚身份”被揭穿。对女人来说,证实一个男人是否已婚根本就无从下手。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公共数据库,将所有曾经背着妻子偷过情的男人的档案保存起来,至少,他们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编造自己的婚姻状况。


  “偷情”在老虎伍兹居住的佛罗里达州是可以被视为“犯罪”的,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或500美元罚金。如果所有偷情的男人都要被抓起来,恐怕警察就要忙坏了。


  “偷情”无论在任何一种“常识”中,都可以被理解为是对道德的亵渎,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政府为什么不能把那些“偷情惯犯”的名单列出来呢?难道每一个被已婚男人欺骗的女人要到处宣扬“这个男人已婚了”吗?


  我并不是说男人没有“花心”的权利,毕竟他们这种生物有这样的癖好。但是,如果男人想要当“花花公子”,可以离婚,或者干脆保持单身,这样他们就可以做名正言顺的“花花公子”,单纯背负道德以及情感上的指责,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男人总会找到理由为自己的偷情行为辩解。他会说,他意外地发现了真爱,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他也可以说,他的妻子总是不给他掌声,总是贬低他,而第三者可以崇拜他,给他成就感;他还可以说,第三者让他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充满激情与活力。任何一种状况,男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出轨找到辩护词,并把自己说的“楚楚可怜”,好像他偷情是迫不得已。


  实际上,我认为,我们应该从“常识”上改变男人关于偷情的态度。如果“常识”认为偷情是一种犯罪,而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错误,相信很多男人会意识到偷情的严重性,并且在头脑发热的时候警醒自己“不能犯罪”。或者,世界各地都应该像佛罗里达州一样,将偷情定罪,处以适当的刑罚,相信男人们会为此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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