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冲动是趋向异性目标的一股内在力量,是正常的性心理现象。男子进入青春期后,体内性激素不断分泌,各种生理机能发生了突变,使生殖器官及其功能迅速发育成熟。热恋时期,与性有关的感性、情绪、记忆及想象等心理活动异常活跃。姑娘的明眸皓齿、苗条身段和芳香气息,总之,姑娘给小伙子的视觉、味觉、听觉、触觉、嗅觉带来的一切刺激都是引起他性冲动的重要因素。

婚前性行为有悖于社会道德

婚前性行为是恋爱阶段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越轨行为,它对爱情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是婚前性行为是不法的行为。在我国,性生活是法定夫妻的权利,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必须有法律的保护,决不是任何男女之间都能随便发生的。

二是婚前性行为容易造成挫折。恋爱的前途有二,或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或是无缘分道扬镳。倘若发生性关系,一旦有一方喜新厌旧,另寻新欢,或者由于其它一些原因而分手,就会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的挫折和打击。对女青年,会带来更大的痛苦。

三是婚前性行为会造成双方的心理失调。当事者往往是在紧张、迫促状态下进行性行为的,加上多数情况下,小伙子缺乏必要的性知识,故这种性生活很难谈得上愉快和谐。不仅可导致新婚之夜性生活乐趣的减退,还会让一些姑娘产生对性生活的不正常看法,如认为性生活是痛楚不洁、不快乐的,而对性生活产生厌烦、憎恶和恐惧情绪,造成性冷淡,影响婚后正常的性生活。

男性婚前性行为的心理秘密

其一,鉴定对方是否处女:现代社会里,尽管处女并不是一个褒义词,但几乎每个男人都希望嫁给自己的是一个处女,并且有着处女情结的男人仍然不少。而基于此种情结,确保自己能找一个处女回家,有一部分男人便会不顾女方的一再反对和拒绝,挖空心思绞尽脑汁,要求“以身试处”。如果试得对方是处女,便就皆大欢喜,打消了自己结婚前的顾虑;若是试得不是处女,便能再作打算,甚至是逃避分手。总之,他们是不允许让自己冒任何一点危险娶一个非处女回家,社会越是开放,处女越是少,他们便越是想吃下这颗“定心丸”。

其二,兴致使然,迫不及待:一直认为,没有经历过性行为的男人多半是谈不上成熟的。因为他们无法从一些细节的感受和交流中,感受女人应该怎样被男人爱抚,这种爱抚是有所为也是有所不为,是放荡也是忍耐,是温柔也是野蛮。而对于一个没有和你结婚,并且暂时还没有想好或者是不愿意把身体交给你的女人来说,也许就只能是爱抚、体谅和忍耐了。

其三,认为只有给他了,才是真的爱他:说实在的,笔者至今都想不明白流行在网络上的这样一个歪理——爱他就给他。于是我不禁要问:难不成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就一定非得把身体给他,而且这种给必须是在婚前,在他完全不能给她于任何保障的婚前?我想怕是这种论断是既不符合逻辑,又不合情义吧?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地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