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13年了,有一个女儿11岁了。婚后她总是打我,动不动就说弄死你,最近我们的矛盾更深了,总是吵架,而且很凶。我们有2套楼房,一套在还贷款,另一套是以夫妻共同的名义买的,现在我要和他离婚,因为感情不合、家庭暴力,请问我都需要什么证据和材料?有一张照片是他打我时女儿照的,可以做为家庭暴力的证据吗?


律师解答:


居委会证明材料、报警接案材料、邻居证明材料、医院就医的病历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