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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问题背后的择偶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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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百合网等单位联合发布了《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据媒体报道,由在线婚恋服务商百合网主导的此次调查,是继2007、2008、2009年后发布的第四份年度婚恋状况报告文本。调查历时一年,采用互联网在线问卷调查与线下问卷调查、座谈会、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收集调查资料32676份,调查对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告显示,超过40%的受访女性希望理想伴侣的职业是公务员,以下依次是企事业管理人员、警察/军人、企业主、医务工作者等。这说明女性在择偶中倾向于寻求稳定;38.3%的受访男性希望理想伴侣的职业为教师,以下依次是公务员、医务工作者、金融财会人员等。52.1%的受访男性对女性的职业没有要求。此外,报告指出,农业户口的城市男性和农村男性差异较大:在受访的农业户口的农村女性中,仅有0.7%选择农民为理想伴侣,因此农村男性择偶非常困难;而农业户口的城市男性选择农民为理想伴侣的比例仅为3.3%。有学者指出,这表明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农村人(如农民工)受城市文化熏陶,其婚恋观已发生变化,不愿与农民结婚。

除此,媒体还注意到:在所有备选择偶标准中,除“道德人品”和“脾气性格”外,男性和女性在择偶中最看重“感情投入”。“剩男”和“剩女”最大的不同是:男性在择偶时主要追求女性的外貌,不太看重她们的工作能力;而女性主要追求男性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

“剩女”问题背后的畸形问题

所谓“择偶错位”,是指单身男女在择偶过程中的期望目标同现实状况之间存在差距。有意见认为,这是单身男女婚恋择偶中的主要障碍。比如,调查显示有59.9%的男性和62.4%的女性都认为女性最佳的结婚年龄在25-27岁,但约三成男性希望找20-24岁的女性。同时,仍有约两成女性认为自己的“黄金年龄”在28-30岁。而事实上,对于这些超过27岁的所谓“剩女”,只有不到8%的男性选择其为理想的结婚对象。

换言之,92%的男性集体判决的结果是,判断何为“剩女”的标准是年龄,具体来说,27岁这个年龄线。与此相对,超过70%的女性认为,男性应有房才能结婚,而只有48.2%的男性认为自己需要有房才能结婚。近22个百分点的差异标识出了“剩男”的标准,即男方的经济实力。新华社记者援引社会学家李银河的观点,认为“女性普遍存在弱者心理,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是典型的封建观念,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女性独立的精神不符”。

男强女弱性别角色支撑男女择偶意向

应当承认,传统上“男强女弱”的性别角色区分依然是支撑男女(或剩男剩女)择偶意向的强势观念。但我不太认同李银河教授的地方在于,所谓现代社会中女性的独立精神,应当以男女平等的一系列制度性保障作为配套,而不应看成孤立的个人选择。这种制度保障不仅要体现于法律条文中,也要体现在职场升迁、薪酬福利,以及女性观点在决策层面能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些日常实践中。调查发起者认为,报告反映出当下婚事中不少女性将婚姻视为一种社会保障,好像女性是婚恋市场上一个特别“势利”的性别,却忽略了性别平等之路尚崎岖、健全社会保障之梦尚遥远的中国现实。

与此相对照,在性别平等程度高、福利制度较好的地方,以挪威为例,在30-35岁年龄段,未婚女性比已婚女性的数量大得多。其原因一方面是婚姻观念发生变化,相爱男女不一定进入婚姻,另一方面,普遍福利的实施使得单身女性有能力应付一切,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和职业发展,也就不存在所谓27岁就成“剩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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