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方死亡男方有什么法律?

未婚先孕是一个特殊的家庭法律问题,尤其是对未婚先孕女方死亡的男方来说更是如此。在未婚先孕的情况下,男方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男方有权要求认可孩子的血缘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婚先孕的孩子的血缘关系可以由男方要求认可,但是男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其与孩子的关系。

其次,男方有权要求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婚先孕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男方要求拥有,但是男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能够抚养孩子。

此外,男方还有权要求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婚先孕的孩子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但是男方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与孩子的血缘关系。

最后,男方有权要求收养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婚先孕的孩子有权由其父亲收养,但是男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能够收养孩子。

总之,未婚先孕女方死亡的男方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以便使男方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男方在此情况下应该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