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去养小三,这样的男人太无耻了,男子给情人转账30万,妻子只要回一半?那么男方出轨给小三的钱,原配可以讨要回来吗?因为这些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原配讨要回来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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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与乙某两人系夫妻,婚姻生活和睦美满。2015年,丈夫甲某与丙某在沐足城相识,两人暗生情愫,并发展为情人关系。期间,老公甲某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向丙某转账30万余元。查明事情经过后,伤心欲绝的乙某决定追回这笔钱。她将丙某告上法庭,甲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妻子认为丈夫的馈赠行为损害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严重影响了夫妻关系和家庭和谐,违反了公序良俗,要求确认丈夫甲某对丙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返还钱款。庭审中,甲某对乙某的诉求不持异议。丙某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为赠与合同纠纷。

甲、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出于日常生活需要,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捐赠给丙。该行为未经乙方同意。损害了妻子乙某的合法权益,且丈夫甲某在与妻子乙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丙某保持情人关系,并向其赠与款项,违背公序良俗,故该赠与行为无效,判决丙某返还妻子乙某336564.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