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当下的社会婚姻现状,专门从事“婚姻挽回工作”的“小三劝退师”适时出现。他们根据不同的案例,采用不同方法,为求助者排除“婚姻疑难杂症”,让“小三”放手,让爱人回家。他们当中有律师、心理学人士,也有小区内的大爷大妈,他们收费不菲,修复一桩婚姻可收10万。(8月12日《华西都市报》) 

江西卫视有一个栏目叫“金牌调解”,调解员和一群观察员在一起,帮助那些在家庭、感情、婚姻遇到了麻烦的人们进行调解,排忧解难。在我看来,“小三劝退师”是另类形式的“金牌调解”,只不过是他们是不上媒体的,而且也是收费的。 

“小三劝退师”不违法,而且有益于婚姻家庭和公共利益,对于这样的新生事物,政府也好,社会团体也罢,应当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积极扶持。不过,“小三劝退师”如果行为不当,也可能出现违法行为,或者与顾问产生纠纷,如违法使用跟踪、监听设备,窥探他人隐私,擅自闯入他人私密场所,收费标准不合理,等等。因此,要让“小三劝退师”具有长久的生命力,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是必不可少的。